(原標題:廣州警方回應全紅嬋遭受網暴事件)
據檢察日報正義網報道,全紅嬋遭網暴事件可能涉及一個微信群,其規(guī)模達200余人,群公告明文標注“禁止攻擊其他運動員(全紅嬋除外)”,群內長期存在針對全紅嬋的侮辱性外號與人身攻擊言論。這一細節(jié)令人不寒而栗:
本是用來群聊的社交工具,卻異化為公開的侮辱場所。從法律角度看,這并非普通的“口嗨”,而是有明確指向的人格侵害。民法典規(guī)定,
不特定關系人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間屬性,群成員在此類微信群中發(fā)布侮辱、誹謗、污蔑或者貶損他人的言論,可能構成名譽權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