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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歲的上海老人張老伯(化名)扛著沉重的家庭負擔:失能老伴長期住院,兒子患有精神殘疾。在先后被法院指定為兩位親人的唯一監護人后,年事已高的他陷入深深擔憂:一旦自己失能或離世,妻兒由誰照料?家中財產如何管理以保障家人余生?
這一難題,成為黃浦區探索特殊群體保障的突破口。從去年起,黃浦區民政局聯合瑞金二路街道及律所、公證、信托等多家專業機構,以張老伯個案為切入點,創新打造 “監護 + 財產安全保障” 模式,破解獨居人群、孤老、“老養殘” 家庭的監護與財產管理痛點。
4月10日,黃浦區正式發布特殊需要家庭監護安排整體解決方案,同步上線政策庫、文書庫、資源庫及流程圖,并面向全社會開通專屬咨詢熱線,讓個性化保障方案走向普惠化、標準化。“我們希望獨身人群或有特殊需要的家庭,能夠提前對自己和家庭的未來進行規劃。黃浦區在法治框架下為他們構建了一種可復制、可落地的解決方案。”黃浦區民政局副局長王慧娟說。
破解兩大核心:人身照護與財產管理
“在傳統監護案例中,多為監護人陷入緊急困境或離世后的被動介入,而張老伯在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主動提出需求,核心是事前安頓。” 王慧娟表示,這一訴求極具社會普遍性。
張老伯的困境直指兩大核心:人身照護與財產管理。金源方程律師事務所律師薛昕懌告訴記者,張老伯名下有存款與房產,他既希望自身突發意外時能獲得最優救治,也期盼妻兒在自己身后仍能維持有品質的生活。
誰能按照他的意志來執行?上海市盧灣公證處黨支部書記邵暉解釋,在公證見證下,委托人可指定自己的監護人。根據上海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關于推進實施老年人意定監護制度的若干意見(試行)》,還支持專業性社會組織擔任監護人或提供監護監督服務。
張老伯并不希望遠房親戚作為自己與妻兒的監護人,而是希望由一位朋友來擔任監護人。但他又產生一個擔心:如何確保監護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精準執行?
以醫療救治為例,即使指定了監護人,如果事先沒有約定好,監護人也可能面對醫療決策“不敢簽”的情況。邵暉說,如有些創傷性的救治,監護人簽了救治,但委托人被救治醒來后不認可這樣的救治方式;有些救治需要花很多錢,監護人簽了救治,委托人被救治成功后卻不認可花費這么多錢。即便親人作為監護人,都可能存在這樣的情況;如果是沒有血緣關系的人作為監護人,更無法避免。
創新“監護+財產安全保障”模式
為破解痛點,黃浦區民政局凝聚法院、街道居委、公證處、信托公司、律所等多方力量,探索了“監護+財產安全保障”模式。
監護安排上,為張老伯設立三級順位監護人:第一順位交給了他的朋友,第二順位是這位朋友的兒子,第三順位是經居委會同意的社會組織。且明確居委會為監護監督人,若監護發生爭議,由居委會擔任臨時監護人,公證處第一時間出具臨時監護人公證書;若最終無適格監護人,居委會將作為“兜底”公職監護人,為張老伯一家生活筑牢最后防線。
在財產管理方面,張老伯將家庭財產注入特殊需求信托,并親手制定了《意愿清單》,明確了財產的使用方向與標準。
張老伯對自己與家人的未來有著非常明晰且細致的規劃:如,他在《意愿清單》中提出,可對自己采取一切積極救治的手段;救治要首選三甲醫院,對選擇的三甲醫院先后順序,他也有自己的想法;對自己的妻兒選擇的護理院有著品質要求;對老伴的護理費用、兒子的醫療開支以及日常生活花銷標準,都一一寫進了清單。
上海信托信睿家族辦公室總經理劉杰告訴記者,在張老伯具備民事行為能力期間,由其本人發出財產使用指令,倘若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過世后,由選定的監護人按順位擔任信托指令權人,嚴格按照張老伯的《意愿清單》使用財產;居委會和公證處則共同擔任信托監察人,保證張老伯的信托財產安全和糾紛解決。一旦出現監護爭議,由居委會擔任臨時指令權人。
監護協議中還新增“緊急醫療授權條款”:當張老伯因意外、突發疾病等導致無法表達醫療意愿時,監護人可全權簽署需要患者或家屬簽署的一切醫療文書等,破解了非血緣監護人“不敢簽”的難題。
“整體方案設計保障特殊需要家庭的全生命周期,并實現監護保障與財產安全雙重覆蓋。”王慧娟說。
從“個案”到“類案”
從解決張老伯個案難題中,黃浦區已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特殊群體監護實踐路徑。今天,黃浦區對外發布了監護安排“三庫一圖”,即政策庫、文書庫、資源庫、流程圖。
市民通過“政策庫”,可了解意定監護、委托監護、同意監護、公職監護、遺產管理等法律規定;從“文書庫”可獲取委托監護協議、意定監護協議、遺囑等文書模板;從“資源庫”可聯系律所、公證、信托、監護組織等專業機構;通過“流程圖”,可查看根據個人的意愿與需求可選擇的合適路徑。
區民政局還向市民征集《監護安排意愿清單》,希望將個案中的創新做法正式轉化為普惠性、標準化的服務體系。“不僅適用于張老伯家這種‘老養殘’家庭,還對不同家庭狀況的各類群體、生前身后全生命周期的監護安排均具有可推廣性,讓這一創新從‘張老伯專屬’變成‘居民通用’。”王慧娟說。
一位行業專家說,與“事后救濟”不同,“事前安排”模式充分尊重委托人的意愿。黃浦區探索了“監護+財產安全保障”模式,用制度善意為社會各方人士建立起可按照自己意愿來安排自己和家人生活的路徑,具有可推廣可復制的意義。
自4月13日起,瑞金二路街道民政服務站/綜合為老服務中心(南昌路44號)將試點設立面向瑞金二路街道居民的監護安排咨詢點,未來也將逐步在黃浦區其他街道推廣。市民還可通過盧灣公證處(電話:021-63367720)與上海信托(電話:962583)的熱線電話進行監護委托相關咨詢與辦理。
來源 | 解放日報
作者 | 唐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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