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一段“父母離婚不接年幼乘客,遭網約車司機怒斥”的視頻在網絡上迅速傳開。畫面中,一名小女孩被母親安排獨自乘坐網約車前往父親住處,父親以打麻將為由拒絕接收并要求送回,母親亦稱有事無法接管,司機怒斥“這都什么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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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視頻瞬間點燃了公眾的情緒。離異家庭子女撫養,本就是社會關注的高敏話題,司機那一句質問,更像一把尖刀,刺向了人們對親情冷漠最深層的恐懼。
然而,4月10日,沈陽市公安局蘇家屯分局發布的一紙警情通報,讓這場集體憤怒戛然而止:經查,網民依某(男,41歲)為博取流量,捏造故事情節,拍攝虛假視頻并上傳網絡,已構成故意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一場精心策劃的“苦情戲”,就此落下帷幕。但留下的一地雞毛,值得我們每個生活在網絡時代的人深思。
為什么是“第二十九條”而不是“第二十五條”?
細讀警方通報會發現一個容易被忽略的法律細節:依某被處罰的依據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而非很多人耳熟能詳的第二十五條。這兩個條款有什么區別?這是一個值得每個網民了解的法律知識點。
第二十五條主要規制的是“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關鍵詞是“散布謠言”,即傳播已有虛假信息或編造涉公共安全的緊急信息。第二十九條則專門規制“故意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處罰幅度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兩者的核心區別在于:第二十五條側重于“散布”已有虛假信息,而第二十九條則涵蓋了“編造+傳播”的完整行為鏈條。依某并非轉發別人的視頻,而是從零開始捏造情節、組織拍攝、上傳發布——他既是虛假信息的源頭制造者,也是傳播者。公安機關選擇適用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在定性上更為精準,彰顯了“源頭治理”的執法思路。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新《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治安管理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反治安管理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依某的視頻經過廣泛傳播,誤導了公眾認知,引發社會對離異家庭問題的過度焦慮,其社會危害程度不容低估。法律沒有簡單地“一罰了之”,而是在案件辦理中“充分釋法說理”,體現了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流量劇本”為何瞄準了孩子?
梳理近期的公開報道,類似的虛假擺拍案件并非孤例。就在依某被查的前一天,云南麗江警方剛剛通報了“深山救助流浪女”擺拍事件:兩名男子從黑龍江遠赴云南,雇人化裝成流浪女子,按照預設劇本拍攝“發現”“救助”等情節,先后發布10余條虛假視頻。三人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再往前追溯,貴州貴陽一名網絡主播許某虛構“被從境外解救”的經歷,以“反詐主播”身份吸粉,最終被行政拘留5日。
這些案例的共同特征是驚人的:都以社會熱點為切口,都刻意包裝成“真實記錄”,都以消費公眾情感為手段。我認為,虛假擺拍視頻的內容通常涉及熱點問題,這類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更容易觸動人們的好奇心、同情心等,從而引發關注。一些主播為了在短時間內快速吸粉引流,不惜通過擺拍“鋌而走險”。
而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苦情劇本”,無疑是最具“殺傷力”的流量密碼之一。當一個無辜的孩子被包裝成離異家庭的“犧牲品”,公眾的憤怒幾乎不需要任何理性思考就會被瞬間引爆。依某們精準地預判了這種集體情緒,然后將其轉化為流量和收益。 在這個過程中,被消費的不只是孩子的形象,更是整個社會對未成年人權益的關切和善意。
平臺治理:從被動下架到主動標注
治理虛假擺拍,從來不只是執法機關的事。平臺的源頭管控同樣至關重要。
對含有虛構演繹、擺拍營銷、AI生成等內容的短視頻進行規范標注,并將內容標注設為短視頻發布的必經環節。近一個月以來,多家重點平臺已大量清理虛假擺拍等違規短視頻,處置違規賬號,補充標注短視頻。
這是一個積極的信號。當“虛構演繹”的標簽被強制貼在視頻上時,擺拍者的“真實性溢價”就會大打折扣。其實虛假擺拍視頻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在于部分受眾對內容真實性的辨別能力有限。平臺強制標注制度,正是彌補這一信息鴻溝的有效手段。
但僅有標注還不夠,這些反復出現的案例提醒我們:平臺需要建立更高效的事前識別和事中攔截機制,而不能等視頻上了熱搜再下架。 同時,對于反復違規的賬號,可以考慮建立跨平臺的聯合懲戒機制,真正提高違法成本。
真實的社會問題,不應被虛假消費
在譴責依某違法行為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一個重要事實:盡管視頻是假的,但離異家庭子女撫養問題本身是真實存在的社會關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說,法律從未給離婚父母留下“撒手不管”的空間。任何遺棄或忽視未成年人的行為,都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部分離異家庭確實存在撫養責任落實不到位、父母互相推諉等問題。這是民政部門、婦聯、法院等機構需要持續關注和著力解決的治理難題。虛假視頻的可恨之處恰恰在于,它用編造的故事消費了這種真實的社會焦慮,讓本應嚴肅討論的議題變得充滿戾氣和對立。 當真相浮出水面后,公眾很容易從憤怒轉向漠然——“原來是假的,散了散了。”但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孩子,可能就在這種“審美疲勞”中被忽視了。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這句老話今天有了新含義
回到依某身上。一個41歲的成年男子,為了流量,精心策劃、組織拍攝、上傳發布,全程體現了明確的故意。最終,他等來的不是爆火的“熱搜”,而是一紙行政處罰決定書。
這起事件給所有網民和內容創作者傳遞了一個清晰的信號: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這句話在今天有了更具體的內涵。 它意味著每一段視頻、每一條信息發布之前,創作者都應當問自己三個問題:這是真實的嗎?這會誤導公眾嗎?我愿意為它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嗎?
如果你正在閱讀這篇文章,我建議你:
第一,對“完美擊中情緒”的內容保持警惕。 當你看到一段讓你瞬間憤怒或瞬間落淚的視頻時,不妨先停一下。越是精準擊中你情感軟肋的內容,越有可能是精心設計的“情緒劇本”。
第二,不急于轉發,不急于站隊。 網絡時代,傳播本身就是一種力量。每一次轉發,都在為信息賦予信用背書。在官方通報出來之前,保持審慎的觀望態度,是對真相最好的尊重。
第三,關注真實的社會議題,但通過可信的渠道。 離異家庭子女權益保護是真實存在的議題,你可以通過關注婦聯發布的年度報告、法院公布的家事審判數據、學術機構的研究成果來了解這個問題的真實面貌,而不是通過一段來路不明的短視頻。
第四,對創作者而言:擺拍的盡頭不是流量,而是法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不是一個遙遠的數字。每一起被查處的擺拍案件背后,都有一個真實的違法記錄和可能伴隨一生的信用污點。
當流量成為衡量一切的尺度,我們需要重新找回一個樸素的認知:有些東西不應該被“變現”。一個虛構的孩子、一對編造的父母、一句捏造的怒斥——這些謊言被包裝成“社會痛點”在網上叫賣的時候,被傷害的不僅是觀看者的信任,更是那些真正身處困境、需要幫助的孩子們。
依某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許很快就會被遺忘,但它應該成為一個時代的注腳:在算法和流量的夾縫中,真實與善意依然是這個社會最后的底線。 守住它,靠的不只是法律和平臺,更是每一個按下“轉發”按鈕的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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