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漢市民劉先生向經視直播反映,自己五年前花費100萬元購買的年金保險近期到期,可實際收益與當初業務員承諾的利率相差巨大,甚至在調解后還要被扣除部分收益,多次協商未果,無奈之下向經視直播求助。
據劉先生介紹,2020年12月11日,他花費100萬元購買了中信保誠“智尚人生”年金保險,該產品屬于投資連接型保險,被保險人為其配偶。當時保險業務員宣傳稱,這款保險收益較高,年利率高于銀行存款基準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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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表示,在拿到保險合同時,他看到合同上有手寫備注,寫明“滿五年業績基準利率是4.75%到5%”,這也是雙方當時約定的收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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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這份保險正式滿期,可保險公司核算的收益僅有59000多元,與按約定利率計算的收益相差近19萬至20萬元。劉先生認為,合同上手寫內容是雙方的約定,保險公司應當履行承諾,對收益縮水的情況難以接受。
此后,劉先生向相關部門申請調解,經協調,中信銀行武漢竹葉山支行與中信保誠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同意共同補償劉先生3.5萬元。可就在此事基本敲定后,保險公司又以市場波動為由,提出要再次扣除一萬多元保險收益,這讓劉先生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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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視直播記者陪同劉先生來到中信保誠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了解情況。工作人員解釋,合同上手寫的收益只是當時根據歷史行情作出的預測,類似銀行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近幾年市場利率下調,實際收益率僅達到一兩個點左右。
針對記者提出的手寫備注是否具有效力、是否誤導消費者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手寫內容為業務員自行填寫,并非正式合同條款,保險收益應當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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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雙方爭議焦點,記者咨詢了湖北如許律師事務所律師田大軍。律師表示,保險產品收益應嚴格按照保險條款執行;但若保險公司或業務員在銷售過程中存在不當承諾,可能構成虛假宣傳。消費者因此遭受損失的,可通過協商、投訴或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保險公司方面表示,目前正在調查核實合同上手寫收益內容的填寫人,若確系公司員工所為,將按照公司規章制度作出相應處理。截至采訪時,劉先生這份保險的實際收益為43000余元。工作人員表示,后續會就收益差額問題與劉先生進一步協商處理,并及時給予答復。
原標題《武漢市民百萬保險到期僅獲5.9萬,收益縮水近20萬!手寫利率承諾成“空頭支票”》
來源:經視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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