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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這玩意兒,在大多數人手里是過日子的工具。到了某些人手里,就成了跟命運討價還價的籌碼。越南女首富張美蘭,法庭上被判了死刑,換別人早就腿軟了。她倒好,直接開價——愿意拿出200萬億越南盾,換自己一條命。還給自己起了個比喻,說要當一只"會下金蛋的鵝",幫越南搞經濟。這話一出,全場都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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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第一反應是:這人是不是瘋了?法庭上跟國家談條件,還用錢?但你仔細看看她的底牌,就知道她不是說胡話。她的代表律師2025年5月對外透露,張美蘭在獄中給越南中央綜合指導委員會寫了信。信里說,如果對她另外440項資產重新估值,政府至少能再收回200萬億越南盾。她是真覺得自己有那個本錢跟死神掰手腕。
這個女人到底什么來頭?張美蘭1956年出生在越南西貢,祖籍廣東汕頭。大約清朝光緒年間,她的高祖父從汕頭移民到了胡志明市。家里祖上在碼頭搞過船運,商人家庭出身。她很小的時候就開始接觸買賣,16歲時已經在做化妝品生意,把自家渠道進口的化妝品賣給同學。那時候越南還很窮,大部分人吃飯都成問題,她已經知道怎么從市場里找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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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80年代末,越南搞"革新開放",大量外資開始涌入。一個叫朱立基的香港商人被德國公司派到越南開拓市場。張美蘭抓住了這個機會,跟朱立基搭上了線。1992年,她成立了萬盛發公司,第二年跟朱立基結了婚,靠著對方的關系拿到了韓國LG產品在越南的代理權。這筆生意賺了不少,但對她來說,賣家電只是個起步。她真正盯上的是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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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幾年,她在胡志明市大搞地產。2004年建成了當時胡志明市最高檔的溫莎酒店,2006年就評上了五星級,還被越南政府選為APEC峰會舉辦地。西貢時代廣場也是她的產業。地產、家電、金融、物流,生意越鋪越大。那幾年她在越南商界的名聲很響,奮斗故事還被當成正面典型來宣傳。誰都沒想到,后面的事會那么離譜。
她開始把手伸向銀行。到2011年,張美蘭已經是胡志明市有頭有臉的商界人物,她被允許安排將三家小銀行合并成一家更大的實體——西貢商業銀行。說是"幫忙整合",實際上她是要把這家銀行變成自己的提款機。怎么做到的?越南法律規定,任何個人持有銀行股份不能超過5%。但檢方查明,她通過數百家空殼公司和代理人,實際控制了西貢商業銀行90%以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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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了銀行之后,她開始瘋狂套錢。2018年10月到2022年10月這四年,她和同案犯偽造了916份貸款資料,從西貢商業銀行騙走304萬億越南盾。換成人民幣大概900億。從2012年到2022年的十年間,她利用1000多家空殼公司,從西貢商業銀行獲取2500筆貸款,騙取的總額高達1000萬億越南盾,占了這家銀行同期信貸總額的93%。93%,也就是說這銀行基本上就是給她一個人放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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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細節,我們看了都覺得不可思議。從2019年2月開始,張美蘭讓自己的私人司機連續三年從銀行提取108萬億越南盾現金,全部堆到她豪宅的地下室。就算用越南最大面額的紙幣,這些現金的重量也超過了2噸。兩噸現金往家里搬,這不是賺錢,這是搬錢。搬的還是整個國家和幾十萬儲戶的血汗。
光自己動手還不夠,她還得把監管的人也拉下水。張美蘭被控向越南央行稽查組組長杜氏仁行賄520萬美元,這也是越南有史以來金額最高的一筆賄賂。管她的人拿了她的錢,誰還管她?該查的不查,該報的不報,整個監管鏈條全斷了。銀行內控形同虛設,法律成了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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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判決下來了。張美蘭被法院判處死刑,被指控詐騙金額達304萬億越南盾。這個數字相當于越南2023年國內生產總值的約6%。一個人,掏走了一個國家GDP的6%。不管放到哪個經濟體,這都是能寫進教科書的金融犯罪。控方說,總損失可能高達270億美元,數以萬計的普通公民畢生積蓄化為烏有。
同年12月,二審結果出來。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死刑判決,駁回了她的上訴。但法庭留了一個口子——如果張美蘭積極配合處理資產,歸還相當于貪污金額四分之三的財產,刑期可以改為無期徒刑。這條法律規定,就是她后來喊出"200萬億"的底氣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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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手里確實有牌可打。在她名下1126項財產中,越南政府指定的評估公司對726項進行了評估,其中幾項位于胡志明市黃金地段的房地產項目,估值約97億美元。她在信里還說,按胡志明市最新地價標準重新算,這些資產的價值能翻三到五倍。她原話是:"憑借我30年房地產經驗和對法律的深刻理解,我能將多數資產培育成'下金蛋的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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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在越南社會吵翻了天。有人說,錢追回來比什么都強,損失能補一點是一點。也有人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為她有錢就網開一面。檢方認可她配合的態度,但表示這個案子涉及的賠償金額"在越南歷史上都前所未有",減刑問題需要"綜合考慮"。兩邊僵在那里,誰也說服不了誰。
2025年6月25日,越南國會通過《刑法》修訂案,取消了8項罪行的死刑,其中就包括貪污和侵占財產。法案7月1日生效后,尚未執行的死刑改為終身監禁,張美蘭因此免死。
救她命的不是200萬億,不是那堆房產,是一部新法律。她的律師對媒體確認,死刑將改判為終身監禁,已經通知了張美蘭本人,她非常高興。這次修法不是專門給她開的綠燈。越南司法部長提供的數據顯示,1985年越南《刑法》有44個死刑罪名,1999年減至29個,2009年改到22個,2015年再降到18個。這次直接砍到了10個,是越南司法改革大方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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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命雖然保住了,事情沒完。律師說,即使免死已經確定,但如果張美蘭能賠償損失金額的四分之三,未來還有機會爭取減刑。她還在繼續跟系統"談判"。截至目前,越南當局已經收繳了她名下價值8萬億越南盾的資產。跟她造成的窟窿比起來,這點錢塞牙縫都不夠。那些被掏空積蓄的儲戶,到現在也沒等到一個交代。
張美蘭這個案子的特殊之處在于,它不只是一個人的貪欲問題。一個人能在十年里掏空一家銀行93%的貸款額度,靠的不只是膽大,更是整個監管體系出了大問題。銀行的內控去哪了?央行的稽查干什么吃的?拿了520萬美元就當了保護傘。這個系統的漏洞,比張美蘭本人更值得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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