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呂某某在審理我和丈夫離婚案件時,以有新證據讓我簽字為由,給我打電話讓我去他辦公室,在詢問案件情況的過程中,對我動手動腳,在我多次拒絕的情況下,多次摟我的腰,撫摸我的敏感部位,并強行摟抱、拉扯、強制親吻我的臉頰......”
近日,山西呂梁市市民王女士(化姓)向新黃河記者反映稱,2025年9月5日,呂梁中院法官呂某某在其辦公室內,對前來配合案件詢問工作的王女士本人實施猥褻。4月12日,新黃河記者獲悉,此事經王女士報案后,呂梁市公安局離石分局西屬巴派出所已于4月10日就王女士報稱被猥褻一案進行行政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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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王女士在相關舉報、報案材料中反映,2025年8月26日,呂梁中院法官呂某某在辦理其和丈夫離婚案件時獲得王女士本人手機號碼。同年9月5日,呂某某使用座機號給王女士打電話,以有新證據讓王女士簽字為由,讓王女士前往其辦公室。當天,呂某某在詢問案件情況過程中,“對我多次進行語言和行為騷擾,有現場錄音證明,在我多次拒絕的情況下,多次摟我的腰,撫摸我的敏感部位(胸部、臀部等隱私部位),并強行摟抱、拉扯我,強制親吻我的臉頰。我提出來要走,呂某某反鎖門問我是不是嫌他老,看不上他,并多次表達對我的喜歡,讓我接受他,我明確拒絕并以接孩子為由才逃脫魔爪”。
另據記者獲取的一段時長16多分鐘的錄音里,可以多次聽到一位女士在對話中向一位男士發出“不要不要”的回應。王女士稱這是她偷錄的與呂某某在事發當時的對話。記者注意到,在錄音中,上述男士曾先后說出“開庭的時候就看到你亮眼睛(漂亮)”“你真吸引人”“還害羞呢”“你同意的話我盡量考慮的多些”“你是不是嫌我老了”“我又不說,你考慮就對了”“你個子大了,漂亮多了,真的漂亮”等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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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梁中院法官呂某某(圖源:呂梁中院官方微信公眾號)
4月12日,記者就此事多次致電并短信聯絡呂梁中院相關負責人,截至發稿暫未獲回應。同日,記者了解到,此事經王女士報案后,呂梁市公安局離石分局西屬巴派出所已于4月10日就王女士報稱被猥褻一案進行行政立案。
針對此案,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刑辯律師趙良善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警方如判斷涉案行為現階段情節未達到刑事犯罪的嚴重程度,會先按照行政違法程序予以立案偵查。
“該案件也可能依法由行政案件轉為刑事案件。”趙良善解釋稱,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相關規定,若后續進一步偵查取證,查實行為人的強制手段、情節危害等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于強制猥褻罪的構成標準,公安機關會直接將行政案件轉為刑事案件,啟動刑事立案偵查程序,追究其刑事責任。
趙良善指出,治安猥褻與刑事強制猥褻的核心區別在于行為情節、強制程度及法律依據不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于情節輕微、無明顯暴力脅迫手段,僅存在偶然、輕微肢體觸碰或猥褻行為,未壓制被害人反抗、未造成嚴重危害后果的,適用治安處罰,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存在反鎖房門、以職權威脅、多次觸碰隱私部位、強行摟抱親吻等壓制被害人反抗的強制行為,情節惡劣的,涉嫌強制猥褻罪,需承擔刑事責任,依法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新黃河客戶端記者:劉釗
(來源:新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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