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藍字 " 梅州V生活 "了解家鄉(xiāng)大小事
原 “梅州視窗” 已改名 梅州V生活
“轉(zhuǎn)了10多分鐘沒找到車位,商鋪門口的公共車位不是被花盆擋著,就是被銹跡斑駁的車輛占著,還有桌椅、廣告牌直接霸位。”近日,多位市民向本報“民生一線”欄目反映,梅城楣桿南路、楣桿北路、建設(shè)路及人民北路等商鋪密集路段,公共停車位被私自占用現(xiàn)象愈演愈烈。本應(yīng)是緩解“停車難”的公共資源,淪為商家的“私人領(lǐng)地”,讓市民出行陷入“望位興嘆”的尷尬,原本緊張的停車資源更顯雪上加霜。
現(xiàn)場直擊
“占位神器”花樣百出,司機無奈繞行
近日,記者接連走訪投訴集中的四條路段,目睹了商戶“圈地”的各類操作:楣桿北路的一些店鋪將多個綠植花盆直接置于車位中央,形成了一個“小花園”,建設(shè)路的一些店鋪門口用多個錐桶圈出專屬區(qū)域,部分路段更有商戶將水泥灌注的塑料水桶放在車位內(nèi)或者停車線周邊,形成“永久占位”;楣桿南路多家店鋪把桌子、廣告牌堆放在車位上,部分車位被銹跡斑斑的廢棄器械占據(jù),與市民反映的“銹跡斑駁的車輛擋路”場景完全吻合;人民北路輔道上,不僅有多輛積滿灰塵的“僵尸車”長期停放,部分商戶還利用泡沫板、三輪車和桌子等霸占停車位作為擺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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楣桿北路的一些店鋪將多個綠植花盆直接置于車位中央,形成了一個“小花園”。
“本來想在這附近吃頓飯,連續(xù)找了好幾個車位都被占了。”市民黃先生無奈地告訴記者,他最終只能駛往附近的收費停車場,“這條路很難找到車位,店鋪門口的公共停車位要不停有車,要不就有各種障礙物阻攔,有時轉(zhuǎn)悠十幾分鐘都沒結(jié)果”。記者觀察發(fā)現(xiàn),僅半小時內(nèi),就有多輛機動車因車位被占被迫繞行,部分司機為趕時間臨時停靠在機動車道上,不僅造成交通擁堵,更埋下安全隱患。
市民吐槽
“跟風占位”致資源浪費,老舊小區(qū)居民雪上加霜
走訪中,不少市民對私占車位現(xiàn)象怨聲載道。居住在人民北路的賴女士透露,周邊多為老舊小區(qū),本身停車位就緊張,“僵尸車”和商戶占位讓供需矛盾愈發(fā)突出,“有時候晚上比較遲回家,周邊路段找遍都沒有空位,只能冒險停在路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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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北路輔道上,不僅有多輛積滿灰塵的“僵尸車”長期停放,部分商戶還利用泡沫板、三輪車和桌子等霸占停車位作為擺攤位。
市民李先生則表示,商鋪占道讓停車效率大打折扣:“建設(shè)路多家商鋪用錐桶占車位,我們買東西只能臨時停靠,既影響交通又擔心被罰。公共車位是城市的‘共享福利’,不應(yīng)該被商家私自占用。”市民陳先生的觀察更具代表性:“剛開始可能只有個別商戶霸占免費停車位,久而久之周圍的商戶就會學著這么做,這會造成極大的公共停車資源浪費,形成惡性循環(huán)。”更有市民反映,部分商戶甚至對試圖停車的車主惡語相向,阻攔其停車,車主為了避免口角沖突,隨即將車駛離。
市民建議
“嚴管+疏導” 讓公共車位回歸便民本質(zhì)
記者查閱2024年1月19日批準施行的《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條例》(修訂版)發(fā)現(xiàn),第二十條明確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兩側(cè)(含人行道)和其他公共場地設(shè)置地鎖、地樁或者安裝空調(diào)主機等障礙物,不得使用隔離墩、交通錐等物品或者摩托車、非機動車等占用汽車公共停車泊位”。同時,第五十九條明確,違反該規(guī)定的,將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對單位可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可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共車位雖小,卻關(guān)乎民生福祉與城市文明。采訪中,市民普遍呼吁相關(guān)部門盡快行動,通過“嚴管+疏導”相結(jié)合的方式,遏制私占公共資源的歪風。同時,也希望商家能夠提高認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共同維護良好的停車秩序和城市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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