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魯迅那篇寫于1925年的短文——《立論》,鑒于篇幅較短,我將原文引述如下:
我夢見自己正在小學校的講堂上預備作文,向老師請教立論的方法。
“難!”老師從眼鏡圈外斜射出眼光來,看著我,說。“我告訴你一件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個男孩,合家高興透頂了。滿月的時候,抱出來給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點好兆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發財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謝。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幾句恭維。
“一個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頓大家合力的痛打。
“說要死的必然,說富貴的許謊。但說謊的得好報,說必然的遭打。你……”
“我愿意既不謊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師,我得怎么說呢?”
“那么,你得說:‘啊呀!這孩子呵!您瞧!多么……。阿唷!哈哈!Hehe!he,hehehehe!’”
一九二五年七月八日。
長期以來,這篇《立論》的核心涵義被理解為:在一個是非顛倒的社會里,說真話者必遭打壓,說假話者反得榮寵,明智的人只能打哈哈、說廢話,以模棱兩可的“不立論”茍且于世。
本來立論是指,言說與撰文當有明確的觀點、清晰的主張、堅定的是非判斷與價值立場。魯迅此文給出的答案卻是教人“不立論”——用含糊其辭的打哈哈、八面玲瓏的和稀泥、不置可否的不表態,來規避現實社會的生存風險。絕大多數觀點認為,魯迅以辛辣的諷刺戳破了他那個時代容不得真話的荒誕現實。
不知道為什么,我第一次讀這篇文章就有“哪里不對勁”的感覺,這種異樣的感覺在腦子里盤桓了好多年,直到近日重讀此文。
我認真思考了這篇文章,發現有如下幾個問題:
首先,這篇文章在論證邏輯上有一個巨大硬傷——“以喻代論”。今天,越來越多人知道:比喻作為一種修辭手段可以用來輔助說明,但不可替代論證本身,論證必須依托嚴密的邏輯演繹與事實推演,而不是一個看似精巧的比喻。用一場新生兒滿月宴上幾位賓客的說辭,不足以得出“言說本當有清晰立論,現實逼人只能模糊表態”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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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明白魯迅此文“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本來也不是要寫一篇嚴謹的論文,而是意在諷刺那個容不得說真話的時代。即便如此,“以喻代論”依然是不可取的,它從根基上侵蝕了文章的說服力,讓本應犀利的批判陷在了不攻自破的邏輯漏洞里。
其次,新生兒滿月,賓客送上祝福與恭賀,本是不分時代和地域的人間常情、社會傳統,和社會是不是昏庸無道完全不搭邊,也不是什么社會陋習。別的不說,在中國的文化語境里,添丁加口從來都是闔家歡慶的大喜事,滿月宴本就為了討一個好彩頭。在這樣的場合對著襁褓里的新生兒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這不是什么“敢說真話”,純粹就是腦子有病、自找挨揍,不被打才是不正常。不能因為人們痛揍了一個以“說真話”為幌子詛咒別人的人,就得出“世人愛聽恭維的假話、容不下真話”的結論,否則我們無法解釋逢年過節親朋好友互道“平安順遂”“萬事勝意”,你總不至于說這是大家合伙撒謊吧。
魯迅給那個不識相的人貼的是“老實人”的標簽,暗示他的被打是世道的不公,但仔細閱讀不難發現,這個“老實人”說的并不是什么大實話。他沒說“人固有一死”,他說的是這個新生兒“將來是要死的”。“人固有一死”和“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涵義差別極大:前者是對人類生命共性的客觀總結,后者完全可以理解為“這個孩子活不長久、長不成人”。這是說真話嗎?分明是惡毒的詛咒。退一萬步說,就算他說的是“人固有一死”,在這樣的場合顯擺也是巨大的冒犯。各位不妨設想一下:假如你家喜添新丁,有人說“這孩子將來是要死的”,你會什么反應?
平心而論,沒有人能預知這個襁褓里的孩子未來是否真能升官發財、大富大貴,那些送上祝福的人心里也未必篤信恭維一定成真。即便如此,我們依然會送上美好的祝愿,這不是人性的虛偽,是文明社會的人情與善意。文明是有溫度的,文明的溫度恰恰就體現在這種看似“言不由衷”的祝福里。
由此引申出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究竟該如何看待形式大于實質的禮儀?
比如,外國元首來華訪問,我們通常會舉行隆重的歡迎儀式,安排檢閱三軍儀仗隊等。從實用主義的角度講,檢閱就是一種形式,既無關合作也無關協議,但它依然被認為是不可或缺的外交禮儀,因為它傳遞的是尊重與誠意。有沒有這個形式,給對方的感受差別會很大。很多時候,形式本身就是內容的一部分。
再比如結婚要不要舉行儀式:你可以不要儀式,扯證完事,這是你的權利與自由;別人要一個盛大的儀式,那是別人的權利與自由。你不能因為自己不辦婚禮,就說別人的婚禮沒有意義——繁瑣的儀式何嘗不是對彼此的承諾?形式何嘗不是心意與敬畏的直觀載體?
說到這里,你還認為魯迅筆下那個所謂的“老實人”,被打是冤枉的嗎?也正因如此,我認為這篇《立論》是魯迅諸多雜文里沒能做到邏輯自洽的一篇。
寫到這里,猛然想起一件往事。多年前,和一位擔任常務副縣長的初中同學通電話,全程不管我說什么,他都只以“呃”“嗯”“呵呵”回應,完全沒有觀點、立場和判斷的表達。我當時就覺得十分詫異:怎么幾年不見變成了這個樣子?莫不是得了魯迅筆下那個戴著老花鏡、從鏡圈外看人老師的真傳?
后來不久,這位同學轄下的責任區發生煙花爆竹廠特大爆炸事故,三十余人死傷,他因瞞報死亡人數被就地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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