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常麗/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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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速裁團隊僅用四天時間成功調解一起跨越近十年的借款糾紛案件,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并當庭履行完畢。
李某與張某原系朋友兼同事。2015年9月,張某以其侄女經營電子商行需資金周轉為由,通過POS機刷卡方式向李某借款10萬元,次日補寫借條。2022年2月,張某再次以同樣理由借款10萬元,李某通過手機銀行轉賬交付,張某后補借條。兩份借條均未約定還款期限。然而,“實際用款人是侄女”這一情況,讓還款之路陷入僵局。李某多次催要未果,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
承辦法官常麗收到訴訟材料后,快速梳理案件脈絡,并及時與當事人取得了聯系。在交談中常麗發現,該案矛盾癥結在于實際用款人與借款人并不相符。如果只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簡單地一判了之,難以讓被告信服,還可能使其產生抵觸心理,不利于案件實質化解。還是要將調解“走”在前面,常麗與團隊干警定下思路。
庭前,常麗先找到被告張某,傾聽他的難處。張某認為,錢是替侄女借的,自己并非實際用款人,侄女生意失敗后失聯,獨自承擔二十萬元債務心有不甘。
“我這已經替侄女還了8萬多的息,咋說也夠了。而且我退休金很少,還一直患病,繼續還款太難了。”張某為難地說。常麗肯定了張某積極償還利息的行為,同時從法和情兩方面進行勸導:“借條上是你簽的名,從法律上講你就是借款人,侄女用錢是你們之間的另一層法律關系,不能對抗出借人。咱們再從情理上說,20萬元對李某不是個小數目,他也是基于對你的信任和友情,才先后借出這兩筆款項。”隨后,常麗又向李某轉述了張某的委屈:“他幫侄女借錢,現在侄女找不著人,他獨自扛債確實憋屈。你們多年同事朋友,能不能體諒體諒他的難處?”
經過法官入情入理的分析,張某態度明顯轉變:“法官,我懂了,白紙黑字我認。侄女那邊我再想辦法追,不能讓老李替我扛著。”李某見狀也爽快表示:“老張也是重情義幫親人才惹的麻煩,利息我不計較了,本金我再給他少2萬元,再支付18萬元就行。”最終,雙方達成18萬元一次性清結的和解意見。
休庭間隙,張某連續撥打數通電話籌措資金,半小時后便將18萬元匯入李某賬戶。看到到賬提示,李某緊握張某的手:“錢清了,這事翻篇。”張某感慨道:“拖了這些年,法官一席話讓我明白,擔責才是真爺們兒。”
該案從立案到履行僅用時4天,常麗發揮了速裁團隊調解優先、速裁快審的優勢,高效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積極回應了群眾對公正和效率的雙重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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