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法國國民議會以170票贊成、0票反對的罕見全票結果,通過了《關于歸還因非法占有而被剝奪的國家文化財產的法案》。
這項法案將簡化法國在殖民時期掠奪所得文物的歸還程序,標志著法國首次從法律層面承認殖民掠奪的事實,打破了沿用百年的"公共藏品不可轉讓"鐵律。
法案適用范圍明確鎖定1815年至1972年間法國獲取的文物,這一時間段恰好覆蓋了中國近代史上文物流失最嚴重的時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當屬圓明園流失文物——1860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后,上千件瓷器、玉器、書畫被掠至法國,現存于楓丹白露宮中國館的320件展品只是冰山一角。
此外,法國漢學家伯希和20世紀初從敦煌藏經洞獲取的大量文獻,現藏于法國國家圖書館和吉美博物館,這些珍貴文物同樣處于法案追索范圍內。
法國議員熱雷米·帕特里耶-萊圖斯在表決發言中援引大文豪雨果1861年的名言:"我希望有朝一日,解放了的干干凈凈的法蘭西,會把這份戰利品歸還給被掠奪的中國",并直言"這一天終于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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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英國、美國、日本等國博物館以"人類共同遺產"為由拒絕歸還掠奪文物。
2002年,盧浮宮、大英博物館等18家歐美大博物館曾聯合聲明,宣稱文物"已成為博物館和國家的一部分",企圖永久霸占亞非拉文物。如今法國率先立法,無疑是對這種強盜邏輯的正面回擊,也為日本等國歸還唐鴻臚井碑、八國聯軍掠奪文物等提供了道德壓力。
然而,文物回家之路并非坦途。
首先,法案設置了多重門檻:僅適用于外國政府申請,私人收藏不在范圍內;需經科學委員會和文化財產歸還委員會雙重審查;要求接收國承諾按國際標準保管并公開展出。
更現實的問題是證據認定——中國認為是戰爭掠奪的文物,法國可能認定為"當時合法取得"。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海外民間收藏的中國文物是館藏的10倍,這部分法國根本不打算觸碰。
法國法案的通過是歷史正義的重要一步,但絕非終點。
從"一事一議"到制度化追索,從個案協商到法律框架,中國文物的回家之路依然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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