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6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法院16日發布一批涉外商事海事調解典型案例,涵蓋跨境投資、股權轉讓、買賣合同、船舶經營管理、海難救助、涉外仲裁裁決承認與執行等領域。
其中一起涉外海難救助合同糾紛,關系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與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秩序。
海口海事法院依托水上“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運用“一網一庫”數字司法資源,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葡萄牙籍某公司一次性向中國某救助打撈公司支付5萬美元救助費用。
“也門籍商人哈某與廣州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涉及跨境交易、專業技術認定、中外雙方法律認知差異等多重障礙。在中外調解員聯動協作下,法院組織雙方多次磋商,逐步縮小分歧,最終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并于協議簽訂次日全面主動履行完畢。
此外,“韓國某健康產業集團與中國某健康投資公司、何某某、上海某醫療公司等股東出資糾紛案”,系中韓兩國企業跨境交叉持股合作模式產生爭議導致的訴訟案件。
合議庭最終形成“以恢復原狀為原則,解除跨境交叉持股關系”的調解方案。各方因開展合作曾簽署的框架合作協議、基本交易條款約定、股東協議、投資合同等七項協議全部解除,當事人之間正在準備的其他對抗性訴訟也得以消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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