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紅經濟作為新業態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快速發展,但也出現一些網紅主播利用“公域引流、私域變現”模式隱匿收入、混淆收支性質的問題。面對新業態從業者“無賬可查”“資金混同”的監管難點,筆者認為,基層稅務機關應運用“數據穿透”思維,通過第三方支付數據比對與穿透式檢查,倒逼納稅人建立合規賬簿。下面結合一起網紅主播偷稅案件,探討“資金流穿透+核定征收+合規引導”的全鏈條監管路徑。
隱藏在“私域”中的監管盲區
當前,以網紅主播為代表的新業態從業者,其經營模式呈現出高度的虛擬性與流動性。基層征管實踐發現,此類群體存在“三多三少”現象:個人賬戶收款多,對公結算少;私域流量交易多,平臺留痕少;生活消費混同多,規范財務核算少。
在國家稅務總局營口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查處的某網紅主播涉嫌隱匿收入偷逃稅款案中,該網紅主播在抖音平臺擁有百萬粉絲,其抖音平臺直播打賞、廣告分成等收入已由平臺依法代扣代繳,公域經營表象合規。但是,除已完稅的直播收入外,另一部分收入通過私域渠道隱匿,直接進入主播個人賬戶。該主播利用粉絲群進行“引流”,通過淘寶店鋪等電商渠道進行帶貨銷售,并向商戶收取推廣傭金。該主播的淘寶店鋪未進行工商登記,無賬簿憑證,收入直接進入私人賬戶。這種“公域合規、私域體外循環”的模式,給基層稅務機關帶來了監管挑戰:如何在納稅人不設賬、不報賬的情況下,還原其真實經營全貌?
多維數據的“穿透式”監管
稅務機關接到舉報,在獲取該主播涉嫌隱匿收入偷逃稅款的相關線索后,依法展開核查工作。面對“無賬可查”的困局,基層稅務機關轉變執法思路,從傳統的“查賬”轉向“查流”,通過構建“第三方支付數據+物流信息+平臺數據”的比對模型,實現對隱匿收入的進一步查證。
資金流的全鏈條穿透。稅務機關依托與銀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平臺建立的數據共享機制,三維度穿透數據,對涉案主播進行“全賬戶體檢”。一是個人賬戶。調取主播本人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的全年流水,剔除明顯的生活消費和親友贈予后,重點篩查大額、高頻、無備注的轉入資金。二是關聯賬戶。針對主播試圖通過親屬賬戶分流資金的手段,調取其直系親屬的關聯賬戶流水,通過分析資金歸集路徑,合理判斷分析其收入性質。三是消費反證。結合主播的高消費記錄,比如購買奢侈品、醫美消費、購置房產等,將消費與申報收入進行比對,形成“收支不符”的證據鏈閉環。
業務流的實質認定。在查清資金流的基礎上,深入剖析該主播業務實質、界定其收入性質。通過分析微信記錄和詢問,將微信私域收取的“坑位費”和“傭金”界定為勞務報酬;將淘寶店鋪銷售產品的收入界定為經營所得。同時,鑒于當事人表示從未設立賬簿、也未保存任何經營憑證,依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稅務機關參照當地同類行業利潤率,結合資金流水倒推收入,進行核定征收。
從“個案查處”到“整體規范”
單純查處不是目的,應通過個案查處,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促進行業整體規范經營。
以查促建,倒逼合規建賬。對該網紅主播的查處,不僅成功追繳了稅款,也倒逼該主播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這一案例也說明了,從業者只有建立規范的賬簿,區分公私賬戶,保留完整的購銷憑證,才能依法進行成本扣除。基層稅務機關應提高利用大數據技術打破信息孤島的能力,深化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數據交互,讓隱匿的收入“看得見”。對拒不建賬、虛假核算的主體,依法核定應納稅額并追繳稅款,同時聯動直播平臺、電商平臺、MCN機構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實施懲戒,督促從業者建立賬簿。在嚴厲打擊逃避稅行為的同時,通過“說理式執法”和“合規指引”,幫助新業態從業者算清“法律賬”和“經濟賬”,主動遵從稅法。
服務前置,提供“簡易建賬”指引。基于本案例經驗,筆者認為應制定“簡易建賬”服務指引,可概括為“一卡通、兩票清、三聯動”。“一卡通”是指納稅人自主落實,稅務機關強化源頭監管。納稅人應開設獨立的經營賬戶(或信用卡),實現“公私分離”,這是建賬的物理基礎。根據《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及《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網紅主播類未建賬的個體工商戶或個人,應按經營規模分級規范建賬,未達建賬標準的,也應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亦可委托專業機構代為建賬。對未按規定落實“一卡通”、未依法建賬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依據稅收征管法相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處以罰款,并核定其應納稅額。
“兩票清”是指納稅人留存完整憑證,稅務機關強化憑證核查。納稅人應保留購進發票和銷售發票作為成本費用的核算依據。如果實在未保存購銷發票,也應保留電子訂單和轉賬截圖等以便查證。稅務機關應定期對納稅人的憑證留存情況開展核查,對未按規定留存、偽造、變造原始憑證的納稅人,依法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按發票管理辦法、稅收征管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三聯動”是指稅務機關主導多部門協同監管,壓實納稅人合規義務。對存在疑點的納稅人,基層稅務機關可以依法展開納稅評估、約談核實與風險核查,并依托平臺按季度報送主播身份、收入流水、交易明細等全口徑涉稅數據,聯動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等開展資金流穿透式監控,交叉核驗平臺提現記錄、私人賬戶大額流水、親屬關聯賬戶資金動向,結合主播流量數據、行業稅負基準反向測算其真實收入。納稅人須配合稅務機關的核查工作,如實提供相關憑證、數據。對拒不配合、逃避監管的,稅務機關應依法采取稅收保全、強制執行等措施,并將其納入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版權說明
本文來源:中國稅務報,作者:盧琳,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營口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關注【明稅】訂閱更多內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