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就深圳齊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002301)存在的多項違規問題,于2026年4月17日出具《監管函》(公司部監管函〔2026〕第48號)。主要問題包括:資金管控不嚴、與控股股東齊心控股在人員及辦公場所方面混同、現金流量發生額列報不準確、2022至2024年商譽減值計提不審慎。其中,現金流量列報與商譽減值事項影響了信息披露的準確性。
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1.4條、第2.1.1條;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欽鵬、董事兼副總經理戴盛杰、財務總監黃家兵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第1.4條、第2.1.2條及第4.3.5條。深交所要求公司及全體董監高吸取教訓,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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