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4月1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一批知識產權多元解紛典型案例,涵蓋著作權、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等重點領域。其中,其中,一起被稱為“同人作品第一案”的版權糾紛尤為引人注目,面對“登報道歉”這一調解難點,該案以“公開調解結案信息”替代個人署名致歉,成功化解僵局。
這場風波的源頭,指向一部校園愛情題材的“同人小說”。
創作者楊某在作品中,借用了知名武俠作家查某某經典武俠小說中的人物名稱與人物關系。查某某認為,此舉不僅侵害其改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還侵害其角色商業化權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楊某等停止侵權、刊登聲明以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520萬元。
訴訟期間,查某某不幸離世,其訴訟地位由遺孀林某某承繼。二審判決楊某停止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賠償林某某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88萬元等。宣判后,各方當事人均申請再審,案件陷入膠著。
在以往的著作權人身權糾紛中,“是否必須刊登聲明,公開道歉”往往是阻礙和解的最大壁壘。由于著作權侵權案件涉及人身權,權利人往往堅持主張賠禮道歉、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而侵權人則對此強烈抗拒這種分歧成為該類案件調解的難點、卡點。
本案的突破正在于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各方圍繞“同人創作的法律邊界”“著作權項下各類權利的侵權認定標準”“停止侵害的具體履行方式”以及“消除影響如何實現”等爭議焦點逐一進行磋商,并以向社會發布調解結案信息的方式替代楊某刊登聲明消除影響,打破調解僵局,促成各方達成一攬子和解協議調解結案。
這則案例的典型意義在于創新了責任宣示載體以及替代履行方式,打通和解“最后一公里”,為化解同類糾紛提供了借鑒與參考,有利于促進作品創作與文化繁榮。
采寫:新快報記者 毛毛雨 通訊員 曾潔赟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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