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鄒竣麒 記者 劉胤衡)每天3元保費從配送報酬中自動扣除,外賣騎手猝死后家屬理賠卻遭保險公司拒賠。這場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保險糾紛,近日由北京金融法院二審終審判決:保險公司需向騎手法定受益人支付60萬元猝死保險金。
這份判決,以“透過現象看本質”的“穿透式審判”為逝者家屬討回公道。
2022年3月22日,外賣眾包騎手田某在出租屋內被發現身亡,經公安機關認定為猝死,排除刑事案件。田某手機記錄顯示,作為眾包騎手,他每日開單前都需通過外賣平臺App投保一份3元的意外險,保費由系統自動從其配送報酬中扣收。事發當日的保險單明確,保險期間為3月20日9時6分至次日1時30分,猝死保險金額為60萬元。然而,當田某的法定繼承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卻收到拒賠通知。
保險公司給出的拒賠理由集中在三個核心問題:事故發生于非工作時間、非工作崗位,與保險合同約定不符;投保人為平臺合作商而非騎手本人,保險公司已就免責條款向投保方的保險經紀公司履行了提示說明義務;猝死條款明確約定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癥狀48小時內死亡”,此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僅限于騎手接送單途中,田某的情況不符合賠付條件。
一審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全額給付60萬元保險金,保險公司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北京金融法院在二審審理中,沒有停留在對合同文本的形式化審查,以“穿透式審判思維”厘清多層交易嵌套背后的法律本質。
針對“誰是真正的投保人”這一首要爭議,法院審理查明,案涉保險由田某本人操作投保,3元保費實際來源于其個人配送報酬,保險權益也明確歸田某及其法定受益人享有,即便名義上由平臺合作商、保險經紀公司代投,田某依然是法律意義上的實際投保人。
對于保險公司是否盡到提示說明義務,法院明確,保險公司僅向保險經紀公司作出條款提示,并未直接向實際投保人田某履行免責條款的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造成名義投保人與實際權益人嚴重錯位,不能據此認定保險公司完整、適當地履行了法定義務。
眾包騎手“隨時上線、隨時下線”的工作特點,讓“出租屋猝死能否認定為保險責任”成為焦點。法院審理認為,保險公司以“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對猝死賠付范圍作出限縮,實質上加重了騎手責任,屬于隱性免責條款,因未履行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相關約定依法不產生法律效力。最終,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保險公司已完成60萬元保險金的全額給付。
這起案件并非個例。隨著平臺經濟快速發展,以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同城貨運司機為代表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規模持續擴大。第九次全國職工隊伍狀況調查數據顯示,我國新業態勞動者已達8400萬人。
記者調查發現,在眾包用工模式中,平臺及合作企業普遍通過“開單綁定投保”的方式為騎手配置商業意外險,以此分散用工風險,但多層交易嵌套造成的主體錯位,讓這份本應給勞動者托底的保險,屢屢陷入“看得見、賠不了”的境地。
案涉保險的交易細節揭開行業潛規則:這份面向騎手的3元意外險,由外賣平臺獨資設立的保險經紀公司與保險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約定保費標準、合同內容,同時明確經紀費按實收保費的35%計提。騎手每日接單前必須強制點擊投保,保費直接從報酬中扣除,經紀公司收取費用后再與保險公司結算。在這一交易模式中,騎手是保費的實際承擔者、保險的保障對象,卻在合同關系中被置于“被保險人”的次要位置,無法直接獲取保險條款的完整說明,更難以對免責條款的不合理之處提出異議。保險公司以“已向名義投保人履行說明義務”為由,輕易免除自身核心責任;平臺通過保費代扣、經紀費抽成實現風險轉移與收益獲取,卻無需承擔用工主體責任;本應被保障的勞動者,成為交易鏈條中權益最易受損的一方。
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長郝笛表示,專為眾包騎手設計的保險產品,核心應該是保障騎手人身權益,而非綁定特定平臺的訂單利益,保險合同不能成為平臺和保險公司的“免責盾牌”,維護勞動者的實質權益才是法律的終極目標。
為破解這一行業痛點,司法護航與制度創新同步推進。北京金融法院將“依法審理涉新就業形態職業傷害保險等金融案件,強化司法指引,為快遞員、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增加‘一份保障’”,寫入該院“十五五”時期加強金融審判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通過司法裁判明確規則邊界,引導平臺企業、保險機構規范經營行為。
在制度層面,2022年7月1日啟動的“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以下簡稱“新職傷”),正從根本上重構新業態勞動者的保障邏輯。這項制度最初在北京、上海、四川、重慶、廣東、海南、江蘇7個省市啟動試點,核心創新在于打破傳統勞動關系束縛,實行按單繳費、保費全部由平臺繳納。2022年7月,美團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指導下開始參與“新職傷”,2025年擴展到17個省市,截至2025年12月累計為1668萬名騎手繳納25.6億元保費,實現“每人必保、每單必保”。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副教授、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主任張成剛表示,“新職傷”立足工傷保險框架,通過制度創新解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收入不穩定、勞動關系模糊等問題,有效增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抵御職業風險的能力。
國家層面的保障擴圍正在加速推進。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多部門制定的《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辦法(試行)》及相關試點擴圍通知,2026年,“新職傷”試點范圍將擴大到全國所有省份,共享出行、即時配送、同城貨運三個行業的平臺企業總體納入;2027年還將探索將其他行業的平臺企業納入試點范圍。屆時,新業態勞動者將告別“保障真空”,在奮斗路上擁有更堅實的制度依靠。
業內專家表示,司法裁判的規則指引與“新職傷”的制度覆蓋,形成對新業態勞動者權益的雙重保護。一方面,通過司法審判糾正商業保險中的不公平條款,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守住個案公平底線;另一方面,通過全國統一的職業傷害保障制度,補齊靈活就業人員的工傷保障短板,讓商業保險回歸補充保障定位。二者相輔相成,共同織密新業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網。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