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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車網?熱點關注:這是一場特殊的較量,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最近親自下場。這次它進攻的,不是它的各類競爭對手,而是一篇基于公開權威數據的車市觀察文章。
戰了三個回合,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還是以滑鐵盧而告終。
更令人驚訝的是,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在發動這場絞殺戰時,思維混亂,缺乏最起碼的認知水準,讓人很難與一家高大上的科技公司聯系起來和相提并論。
4月12日,星期天,本號根據公開市場權威數據,發布了《小米汽車市場危機,開始公開化》一文,對小米汽車近期的市場表現,進行了專業觀察分析。4月15日上午,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親自出馬,向微信平臺展開了投訴行動,希望刪除稿件。但僅過了7分鐘,小米公司的投訴就被快速駁回。小米公司并不氣餒,當天下午16時繼續發起投訴,第二天上午又被駁回。小米公司緩了緩神,下午再次再接再厲,但4月17日仍然以失敗收場。
屢敗屢戰,雖然勇氣可嘉,也繼承和體現了其掌門人雷軍先生不服輸的精神氣質,但倘若看其投訴理由,實在不入流,嚴重有損其作為上市公司的形象。
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三次投訴的理由如下:
4月15日上午原文:該文惡意解讀我司汽車銷量數據,多次使用“暴跌”、“雪崩”、“斷崖式下跌”等主觀夸大詞匯形容我司汽車產品銷售情況,將原本與同行水平持平甚至更好的銷售數據,渲染為“汽車市場危機”,誤導公眾對我司汽車產品市場認可度的認知,侵犯我司商譽,申請平臺刪除。
4月15日下午原文:該文內容不實。1、我司汽車產品月銷售2萬以上,在20萬以上的新能源車銷量中,仍然是頭部水平,不存在“市場危機”;2、新能源車行業1-2月累計銷量行業下滑25%,文內小米汽車“市場競爭力斷崖式下降”為斷章取義,持續傳播將誤導市場對我司汽車產品競爭力進行負面判斷,損害我司商譽及產品形象,申請刪除。
4月16日下午原文:1、此文銷量數據惡意篡改:2026年3月小米汽車銷量21440臺,文章造謠“暴跌、斷崖式下滑、大潰敗”,與乘聯會及官方數據完全相悖。2、隱瞞成都事故駕駛員酒駕、超速167km/h全責的官方結論,片面渲染車輛問題。3、標題“市場危機公開化”無任何事實依據,損害我司商譽,申請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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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三次投訴理由看,雖然每次投訴都換了頂帽子,從用詞不當,到內容不實,再到惡意篡改數據,但無一能站住腳,并且每次投訴,都暴露出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在認知上的嚴重缺陷和不入流。
本文的觀察角度和主題很明確,就是對小米汽車自身市場銷量演變的觀察分析,這既是一種常用的基本方法,也符合人類認識事物的規律。從小米汽車自身市場銷量的演變來看,在車市已進入恢復期的3月份,其銷量與其前期高點相比,哪怕與今年1月相比,跌幅仍然至少在40%以上。在汽車行業,這樣的跌幅無疑令人非常驚駭。這樣的跌幅,難道還不屬于“暴跌”、“雪崩”、“斷崖式下跌”?這樣的跌幅難道還不屬于市場競爭力斷崖式下降?這樣的暴跌難道還不屬于市場危機公開化?如果不是,那又屬于什么?但小米公司自己在投訴中,都沒有給出答案,便張口就來。這樣的投訴,是不是一種認識混沌、毫無依據呢?
更重要的是,小米公司竟然在投訴中,還通過與同行比較來美化自己,并以此掩蓋自身銷量的暴跌和所面臨的市場危機,這就屬于典型的跑題和邏輯混亂了。自己與自己比較,和與同行比較,完全屬于不同的邏輯前提,即使你與同行持平或者比同行還要好,也不能證明你自己與自己相比,銷量和競爭力沒有出現嚴重下降。但凡有點邏輯思維能力的人,都不會出現這種違反邏輯統一性的認知缺陷和思維誤區,何況小米公司還是一家堂堂的科技上市公司。
另外,在第三次投訴中,小米公司指控本文篡改數據,但自己給出的數據卻與本文一模一樣,更是自我打臉,荒唐可笑。并且還扯出酒駕超速問題,來回避成都31歲青年駕駛小米SU7(參數丨圖片) Ultra碰撞后在車內被燒死事故中車門打不開問題,也是純屬跑題。
但微信平臺,畢竟屬于國內頂流公司,不僅深諳國家法律法規和媒體的價值與特點,其嚴謹的流程機制和工作作風,以及一流的人才隊伍,與那些只顧熱鬧和流量,卻缺乏精細把關鑒別能力的平臺,不可同日而語,要識破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這種認知缺陷,還是非常容易的。其中第一次投訴,幾分鐘內就被駁回,足見微信平臺多么火眼金睛,小米公司的投訴和思維認知多么站不住腳。
任何一篇基于事實的原創專業文章,無論對行業還是消費者,都會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也是整個汽車發展生態鏈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小米公司卻憑借這種思維認知水平,就想去扼殺一篇基于事實的專業文章,這樣的企業,如何令人尊敬和信任呢?
小米汽車雖然紅極一時,其主要競爭力靠的究竟是什么,在新的形勢下,究竟能否持續長久,隨著時間的推移,或許會真相大白。董明珠等企業家大佬對小米和雷軍的一些一針見血的評價,并不是無緣無故的。
《浙江車網》原創,主筆: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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