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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在法國巴黎,大量游客聚集在盧浮宮博物館的玻璃金字塔入口前 新華社記者 張百慧 攝
當地時間4月13日,法國國民議會以170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了一項旨在簡化被掠奪文物歸還流程的新法案。全票通過看似毫無爭議,但法案背后涉及法國的殖民歷史、政黨博弈以及多國的文物追索訴求。對于流失海量國寶的中國而言,這部法案究竟意味著什么?是新增了一條制度化的追索路徑,還是只能“順帶”受益?記者就此專訪了上海大學中國海外文物研究中心主任段勇,以及旅法學者、復旦大學中國研究院研究員宋魯鄭。
歸還流程如何簡化?——破除“不可轉讓”原則
過去,法國公共機構的館藏文物被視為“不可轉讓”的國家財產。任何歸還請求都必須通過“一事一議”的國會專門立法,流程繁瑣,耗時費力。
“在此過程中,執政黨與反對黨往往難以達成一致,”段勇教授指出,“這在實踐中,構成了法國歸還非法流失文物的最大障礙,甚至是拒絕歸還的借口。”
新法案的關鍵突破在于:授權法國政府在經過科學委員會評估后,直接以行政法令的形式批準文物返還,極大縮短了審批周期。“這無疑降低了返還非法流失文物的難度,大大增強了文物流失國追索成功的希望。”段勇評價道。
在宋魯鄭看來,這是法國在“制度”和“效率”上的一次飛躍。“作為西方主要殖民國家中第一個邁出這一大步的國家,這代表了其正視歷史努力,盡管來得有些遲。”
需要指出的是,170:0的全票通過并不意味著法國國內毫無爭議。據法媒報道,法案文本刻意回避了“殖民化”一詞,被左翼政黨抨擊為否認歷史。政府方面稱,法案旨在“平息記憶”,既不否認也不懺悔。宋魯鄭分析,法案本質上是法國政壇左右翼博弈的妥協產物。但全票贊成至少表明,在“提高歸還效率”這一操作層面,法國各界已達成廣泛共識。
中國文物是否適用?——時間范圍精準覆蓋流失關鍵期
盡管法案的立法動因是解決法國與非洲前殖民地的“歷史舊帳”,但其適用范圍卻為中國文物的追索帶來了機遇。
法案明確適用于1815年6月至1972年4月期間被非法攫取的文物。這兩個時間節點具有特定歷史與法理意義:1815年維也納會議重新劃分歐洲列強勢力范圍,并對部分海外殖民地進行分割調整;1970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1972年正式生效的《關于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開啟了國際社會系統禁止和防止文物非法流轉、開展流失文化財產追索的國際合作進程。
而這一時間段,幾乎精準覆蓋了中國近代史上文物遭受劫掠流失最為慘痛的歷史時期。
“這個時間段對中國意義重大。”段勇表示,“1860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后劫掠的珍寶,1900年八國聯軍侵華時盜搶的文物,乃至民國時期從石窟寺廟切割盜運的壁畫佛像、盜掘出土的青銅玉器等,理論上都屬于該法案規定應予返還的范圍。”
據段勇多年研究統計,目前海外公私收藏的中國文物總數超過1500萬件,其中非法流失文物約150萬件。法國是收藏中國文物最多的國家之一,吉美博物館、楓丹白露宮中國館等機構均藏有大量國寶,其中相當一部分落入了新法案的可追索區間。
更關鍵的是,段勇指出,法案并未將適用對象局限于前殖民地,而是將返還標準從特定的“殖民背景”擴大到了普遍意義上的“非法占有”。這一概念的擴容,為中國提供了可行的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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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年,英法聯軍闖進了北京,一把火燒了圓明園。這是現存的圓明園大水法遺址
圓明園國寶如何追索?——道義共識創造協商空間
法案中的一項限制條款也引發了關注:歸還文物原則上不包括具有軍事用途的“戰利品”,且目前僅針對公共機構藏品。這是否會成為圓明園等戰爭流失文物回歸的絆腳石?
段勇對此持相對樂觀的態度:“法案排除的只是明確有軍事用途的物品。對于顯然不具備軍事用途的大量圓明園藝術品,理應納入返還范圍。只有極個別槍炮刀劍可能由聯合科學委員會進行甄別。”同時他相信,法案的精神未來必然會產生外溢效應,并輻射至私人收藏領域——但這部分仍需通過外交或司法等渠道另行解決。
宋魯鄭補充了一個獨特的文化視角。他提到,維克多·雨果當年譴責英法聯軍劫掠圓明園、期盼“法蘭西把戰利品歸還中國”的名言,在法國影響深遠,已成為一種“文化基因”,甚至在本次立法辯論中被議員引用。“這為追索圓明園文物提供了強大的道義支持,使反對者在道德和文化上難以立足。”
此外,這部法案的意義遠不止于法律層面,更在于其外交杠桿效應。過去,中國追索文物多依賴高成本的外交斡旋或無奈的商業回購。宋魯鄭認為,新法案提供了制度化路徑。事實上,中國此前已通過外交談判成功追回多批流失文物——如2019年從意大利返還的796件中國文物——新法案是在此基礎上的新增工具。中國完全可以“以法國為范例”,向英國、美國等其他持有大量中國流失文物的西方國家施加道義壓力,可能引發全球文物追索的“多米諾骨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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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張拼版照片:上三圖分別是豬首、馬首、猴首銅像(從左至右);下三圖分別為虎首銅像、現場展出的可看出十二獸首當年位置的圓明園銅版畫、牛首銅像(從左至右,2023年10月20日攝)。2023年10月18日,由保利藝術博物館收藏的圓明園十二獸首之牛首、虎首、猴首、豬首銅像,與在2020年12月1日正式回歸圓明園的馬首銅像一起,亮相“五首重聚·故園新語”圓明園獸首銅像特別展覽,這是自1860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后,五獸首首次重聚圓明園 新華社記者 羅曉光 攝
保護能力是新門檻嗎?——中國已備好“一切條件”
法案要求申請國具備妥善的“文物保護能力”。這曾在過去被部分西方機構用作拒絕歸還的借口,如今會否成為新的門檻?
“這恰恰是中國的強項。”段勇表示,“近幾十年來,中國文博事業的發展舉世矚目。無論在博物館硬件、文物修復技術還是研究策展能力上,我們完全有能力為這些‘歸國游子’提供世界一流的家園。”中國不僅有追索的決心,更具備了接收的硬實力。
對于文物的回歸,法國人類學家薩斯基婭·庫贊(Saskia Cousin)等人提出,應將視角從西方主導的“退還”轉向原屬國的“回歸”,關注文物如何重新與本土文化建立連接。這與中國學者的觀點不謀而合。宋魯鄭指出,國寶回歸不僅能洗刷歷史恥辱、印證文明輝煌,更能極大地提升民族自豪感與凝聚力,并成為深化中法關系的積極紐帶。
這條跨越百年的文物回家路,依然道阻且長。正如段勇所言:“國際流失文物問題是一個長期積累的歷史遺留問題,追索返還不會一蹴而就,也不能急于求成。”但隨著這部新法案的落地,我們有理由期許,維克多·雨果160多年前的夙愿——“法蘭西把戰利品歸還中國”正以制度化的方式,一步步向現實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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