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遼寧省紀委監委最新通報)
日前,經本溪市委批準,本溪市紀委監委對本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付劍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付劍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證據,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套取資金;紀法底線失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合作、項目回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付劍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本溪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本溪市委批準,決定給予付劍剛開除黨籍處分;由本溪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校對:蘭鴻翔
責編:王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