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海西州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州長袁廷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袁廷運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袁廷運利用擔任青海省海西州經濟和發展改革委員會工業能源交通科副科長、副主任,格爾木市委常委、副市長,海西州副州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在任格爾木市委常委、副市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