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地狗
以17世紀的殖民者而言,荷蘭東印度公司(以下簡稱為VOC)可算是最成功的。
1669年時,VOC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跨國企業,它壟斷了世界的香料交易,每年還會運送價值3~400萬荷盾的商品從巴達維亞回到聯省共和國(以下簡稱為荷蘭),這些財富占了荷蘭總收入的1/3。擁有這龐大的財富,VOC不怕被搶嗎?在這,就不得不提VOC的武裝保安-VOC傭兵。
在大家印象里,西方殖民者軍隊手持火槍、穿著華麗制服、訓練有素,用超越敵手的裝備與戰術碾壓敵人;19世紀的英國人可能是這樣的,但17世紀的VOC士兵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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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走投無路,歐洲人寧愿在歐洲做搬運工也不愿意簽約當VOC的海外傭兵,原因就是VOC傭兵薪水又低又辛苦。
荷蘭本地人很少愿意去VOC當傭兵或水手(荷蘭籍只占了16%),那中介者只好把腦筋動到外國人頭上(當時貧困的德國人占比接近75%)。
他們對這些外國勞工/無業者給予好酒好菜,用舌燦蓮花訴說東印度的美好;到處充滿機會,只要肯服役幾年,就能衣錦還鄉。等他們爛醉如泥時,仲介者再半哄半騙的要他們簽下服役合約,而且事后還要付給仲介者150荷盾介紹費;
所以VOC傭兵可說是社會渣滓、社會底層、乞丐的集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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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大家不愿意簽約當VOC傭兵呢?
原因就是VOC薪水太低;
VOC傭兵一個月的薪水才9荷盾,大約是大清平庫銀2.25兩(1荷盾=0.38里爾=0.25兩);而在荷蘭的體力工人呢,每年的收入至少有200~250荷盾,如果你是個體面的中產階級,是位加入公會的工匠,收入則更高;行會每月還會發12荷盾的補貼給患病或財政有困難的行會成員;你想想,別人救濟金就比你正式的薪水還高,你還愿意去當海外傭兵嗎?況且公司還不發全薪,只發半薪;剩下的錢在合約期滿后一次給你。
公司是管飯的,但食堂內的伙食粗劣,有傭兵曾抱怨每天只有稀粥。所以傭兵們常常自掏腰包或打獵來打牙祭;所以駐地的物價就很重要,如果當地食物便宜又好吃,則人人都很高興。如果當地食物貴又難吃,則人人都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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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雇員與傭兵愛吃牛肉,沒有牛的地方,他們就派船運過去;比如在日本的商館,每到殺牛日,日本人就聚集在河的兩岸上觀看,因為那時日本跟中國一樣,禁殺牛隻,遇到難得一見的殺牛場面,能不圍觀嗎?
VOC傭兵的裝備是拙劣的,入職時,公司就發一把重型火繩槍、支撐火繩槍的叉杖、頭盔、彈藥帶與一把軍刀(sabre)。至于前胸甲、后胸甲、護頸、護脛,那是啥?公司可沒有這些東西,要就自己買/去戰場上撿。
雖然VOC傭兵報酬少、素質低、訓練不佳(大概每兩周行軍訓練一次),但VOC傭兵作戰算是蠻勇猛的,為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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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因為沒退路,二是因為拼命才有出路;
長官默許傭兵燒殺擄掠,在戰場上收集戰利品。上級還許以厚利,只要越參加戰事,拿的獎賞也越多,比如1619年對爪哇的戰爭,只要砍下一個爪哇人的頭,總督就賞10里爾(3個月薪水),當時一位叫利邦的上士因為守衛碉堡有功,總督賞賜他50里爾(14.5個月薪水)。
無怪乎每個VOC士兵腰上別者敵人的頭(后來嫌帶者敵人首級太過麻煩,改為上繳右耳),揮舞者刀劍與火繩槍,口中嗚嗚亂叫,不要命的向敵人沖去,頗有糾糾老秦之風。
而且有了戰功還能升級;上士每月的薪水是20里爾,掌旗官每月則是36-40,中尉是50-60,上尉到達80;一旦你升到上尉,恭喜你,你將以高級軍官的身份,參加商館內的評議會,別人都要尊稱你一聲紳士了。
萬丹王曾問VOC在巴達維亞的總督:你們的士兵都是披著人皮的惡魔嗎?
巴達維亞總督笑著說:「不,他們只是一群熱愛金錢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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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在東印度的戰爭規模多半不大,大部分的戰事都是非正規,充滿奇襲、埋伏、散兵掩護、突擊、遭遇戰的小規模沖突,沖突往往就幾十人對上幾十人,直到一方被另一方人趕跑;
歐洲戰場上常見的火繩槍配備長槍陣戰術 在這是看不見的,因為叢林的地形無法展開,VOC士兵往往先放幾次槍,然后沖上去用刀劍長矛肉搏,并不講究隊形。
歐洲流行的輕型團屬野戰砲在VOC的戰事中也沒出現,VOC往往把大砲都用在守城上,砲手當然是由船上的砲手來擔任,這些目不識丁的VOC士兵哪會打砲呢;這些火炮在守城戰中發揮強大的效果。
較大型的戰事通常是以幾個百人連(company)為單位,搭配數百到上千個由當地人組成的仆從軍;以1629年的麻豆社之役為例,VOC派出500位士兵,還有500名新港社原住民攻打麻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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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印度當地的許多勢力不同于西班牙人在美洲遇到的印地安人,這些勢力是有完善政府組織的王國,除了傳統兵器,這些王國往往還有部分自制及購買外國槍炮的能力(英國人賣了很多);面對這些槍炮,VOC士兵是不怕的,當地人玩槍玩炮,哪玩得過歐洲人呢?如同青銅玩家面對黃金玩家,在技術上被碾壓是正常的。
雖然VOC士兵不怕當地人手上的槍炮,但他們反而更怕當地的奇特兵器,如毒吹箭、毒鏢、毒箭、捕獸陷阱等等。
尤其是那些毒吹箭毒箭,被稍微劃破一點皮膚,可不是鬧著玩的,十幾分鐘后,中箭者會全身抽搐而死。面對這種情況,VOC士兵的解藥就是吃人糞,傳說人糞能解毒,效果還非常不錯;(同時期中國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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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雇員有70%的人永遠無法再踏上家鄉的泥土,而VOC士兵的死傷率就更高,能衣錦還鄉的就更少;
以中國史料中出現過的”拔鬼仔上尉“(湯瑪士.佩德爾)為例,他在1630年只是名普通士兵,1636年在臺灣服役時升為掌旗官,1641年升為中尉,1645年成為上尉;1650年成為議員,1654年以荷蘭駐臺最高階軍官的身份,代表軍方參加臺灣最高權力機構-大員評議會;
這時,他已是妻兒環繞,擁有田產、錢財、大量的奴仆,可說是人上人,跟25年前完全不一樣。
然而在1661年,鄭成功攻臺之戰,拔鬼仔上尉在船上火炮的支援下,率領240名火槍手對抗鄭軍。
鄭軍用500名火槍手正面與荷軍對抗,另外派500名藤牌手從后方迂回沖入荷蘭人的陣型,荷蘭人損失過半,拔鬼仔上尉也當即命斃,可見在17世紀,歐洲的冒險家們還沒有能力對抗東亞的正規軍事力量。
參考書目與網站
利邦上尉東印度航海歷險記
黃金時代的荷蘭共和國
The military system of the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1655-1663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士兵與小編隊作戰
陣亡臺灣的荷蘭軍官 – 悲劇英雄佩德爾
苦澀的結合:17世紀荷蘭東印度公司的一齣離婚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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