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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趴在桌子午休也要收費”你說這事新鮮不新鮮?恕我孤陋寡聞,平生頭回聽說!
近日,網傳“廣東東莞某學校學生趴在桌子午休一學期需收200元”一事引發網友熱議。8月29日,學校回應稱,東莞市教育局下了文件,按照每天2元錢的標準收費,采取自愿原則,“學生也可以回家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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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網傳截圖顯示,根據微信群名備注某老師提供的收費信息顯示,學生午休收費方式有三種,分別為趴睡、午休墊躺平、午休室床位,對應收費標準,依次為每人每學期200元、360元、680元。
提供午休墊、午休室收費也就罷了,學校提供了額外服務,需要承擔一些管理成本、場地成本,網友不理解的是,為啥趴在桌子上睡還要收費?此收費模式,被一些網友評價為“校園刺客”。
面對網友質疑、指責,校方的回應令人詫異。校方回應稱,是市教育局規定的,下了文件。校方所援引的依據是東莞市發改局、財政局、教育局于2023年3月21日聯合下發的《關于我市義務教育階段課后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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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通知》提到,在校午休服務,無固定床位的每生每天2元;無固定床位躺平的(包括帶平躺功能課桌椅、使用背墊等)每生每天3元;有固定床位的每生每天5元。
有了教育局文件的背書,校方的收費行為就具備了某種合理化解釋。問題來了,在沒有出臺這個文件前,學校是否存在此項收費?還是說,發了文件后,學校才開始收取這項費用的?這個《通知》究竟是規范了學校的收費行為,還是說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此外,從收費標準來看,校方制定的收費標準也并不透明。以趴在桌子上睡為例,其收費是每生每期200元,按照“無固定床位的每生每天2元”來算,一學期是100天,對應著午休墊躺平、午休室床位應該按照每生每期300元、600元,學校為何是按照360元、680元收費?多出來的錢支出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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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領域亂收費苦家長久矣,有的學校巧設名目,有的學校雁過拔毛,贊助費、教輔費、補課費、植樹費……五花八門、別出心裁,這次又出了一個“午休費”,學校一切向“錢”看的結果,不僅加重了家長負擔,破壞了教育公平,也損害了學校甚至教師在全社會中的形象和地位。
此次東莞虎門捷勝學校的“趴桌子午休收費”一事,看似于理有據,但于情不合,這一收費行為顛覆了網友和廣大家長的認知,加劇了教育焦慮情緒,引發惡劣的社會影響。這項費用設立的究竟合不合理,當地有關部門還需要認真研究,廣泛向社會征求意見、建議。
對于公眾普遍厭煩的教育亂收費,無論是什么形式、名義,都應該嚴肅處理,堅決取締,以零容忍的態度將“亂收費”苗頭扼殺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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