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終于在網絡上變清醒了。
關于安樂死的熱點,有了新的變化。
不再是可供大眾肆無忌憚談論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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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那位上海女孩的選擇,我們這里不做評價。
因為有爭議,誰下的結論都未必站得住腳,索性先不談。
咱們說說安樂死在輿論場該有的下場。
它,本就不應該成為大眾的焦點。
尤其在咱們國家。
我們歷來有自己的生死哲學。
莊子說,“方生方死,方死方生”。
過度談論痛苦、放大痛苦這種情緒,是在為其他概念性東西以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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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然奪去他人的生命,還取了了個nice的名字,“安樂死”,并不能洗脫它自身帶來的罪惡。
這個概念,是由外國而來。
在我國是違法行為。
拿來主義,不是說啥都不假思索地拿來。
買東西都貨比三家呢,更何況三觀——需積淀那么久的東西,哪能別人說什么就信什么。
安樂死,在主要西方大國那里,都是不合法的。
即便是合法的國家和地區,也不能說就是合理的存在。
我覺得這方面,英國的做法可以參考。
不是說英國哪哪都好,是因為它的媒體多,安樂死有關的的事英媒大部分會報道,也會深入解讀。
先說一件2022年的事,一個從NHS退休的蘇·勞福德,因為協助了一個叫莎倫的女士在瑞士接受安樂死而被英國警方逮捕。
整件事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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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當中發生的事,可怕到離譜。
你以為的安樂死是家人陪著去。
實際上,莎倫和這個蘇,之前完全不認識。
因為年老的莎倫沒有了在世的直系親人,又生病,生活沒了希望。
而蘇是一個協助自殺組織的成員。
這個組織名字叫“我的死亡我來決定”。
明白了嗎?
安樂死一旦被允許存在,就會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方式出現,讓你選擇安樂死更加方便。
沒有親人幫你簽字,那就讓組織里的陌生人帶你去瑞士。
這就是莎倫之所以能安樂死,死在瑞士的原因。
像這樣協助他人自殺的,英國警方起訴了至少4起。
當中有些是自愿,有些是不是。
有個案例是丈夫殺死患病的妻子,他說是妻子生前同意的,二人還有一份協議。
可是那個協議上并沒有妻子的署名,只有丈夫自己的。
還有個例子,是試圖在電視機前直播自己安樂死,但是英國方面沒有同意。
在英國多地有多個例子的病人想安樂死,最后大部分都被勸到了臨終關懷醫院。
像前面的那個莎倫,她被蘇帶走后英國警方和醫院到處找她,一度還找到了瑞士警方協助,希望她別安樂死。
2007年的時候,有個叫凱莉·泰勒的30歲婦女,疾病疼痛折磨她很難受。
多次想死,求醫生加嗎啡、尋求去瑞士安樂死、絕食抗議等等,各種尋死的方式她都想過、做過。
可是她活了很久,其實她丈夫就是個全科醫生,不想放棄她。
可造成她如此急迫想死的原因,是因為她的醫療顧問告知她,她活不過一年,而且越往后她越不體面。
她害怕后面那句“不體面”。
忽略了主治醫生提醒她的“癥狀被控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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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患絕癥的人,本來就是弱勢群體。
更需要有人來維護他們生命的利益。
在法律上來說,安樂死,是一種謀殺。
結合LGBT大熱來看,你會發現,這個世界上,有這么一群人,創造了一系列的概念,來奪去你的生命。
要么從生理性別結構上,要么提供死亡方便。
要么讓你亂,要么讓你悲。
就是不想讓你好好過這一生。
但古人早就說過了,“回首人生,去日苦多”。
人生之艱難,猶不息長河。
人生之志,大多抱憾終身。
去擁抱那些處世箴言吧,而不是信那些新概念。
別當他人的試驗品,誰提出的新概念,誰自己去瑞士。
老話能被傳下來,被認可,被記住,一定是許多代人都認為的真理。
不要因為剛來這一世,就隨便對自己亂來。
記住!當別人越希望你分辨不清方向的時候,你越要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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