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深圳深夜消息,“鼎益豐”及其關聯公司發行虛假理財產品和“DDO數字期權”,從事非法獲得,涉嫌犯罪,公安機關已對公司主要人員隋某義、馬某秋等人以涉嫌集資詐騙等犯罪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曾經風頭無二的鼎益豐,一夜之間神話破滅,具體的案情我們等相關部門官方通報為準。現在全網最為關注的事情應該是,無數的投資者的錢怎么辦?能不能拿回來?如何通過法律手段讓自己的權益得到最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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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用法律的角度來全面詮釋這個問題,希望能夠讓眾多的投資者能夠在最后挽回一點損失。
2023年的3月6日,金牛視覺就已經在全網發布了特稿《天地因果,下一個暴雷的資本會是誰?答案已經出來》,當時就已經隱約提醒了投資者,在深圳全民通、湖南盛大金禧暴雷之后,下一個暴雷的會是鼎益豐。可惜的是,身在局中的人渾然不知,身在局外的人磋嘆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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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在的情況來看,鼎益豐暴雷,其公司資產必定嚴重虧空,要想他們主動拿錢出來賠投資者的希望不大,而如果坐等相關部門來清算公司資產及賠付,最后的結果只能是一場空,因為一切都是按照法律來走的。
我們先來看看相關的法律條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的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投資金融產品詐騙可以定義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假陳述、隱瞞事實、虛構交易等手段,使他人產生錯誤認識并實施交易行為,從而獲得非法利益的行為。
也就是說,鼎益豐的投資騙局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一種詐騙,那么里面就會涉及到罰金、民事訴訟、被騙取的投資款、甚至還有公司本身的勞資糾紛。
那么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公司涉及金融詐騙被查封,警方會成立專案組立案查處,并且會成立資產管理組對公司資產進行清算,這里面會涉及到許多部門。
立案查處和資產清算都是同步進行的,在案件最后判處之后,一般一審和二審下來,會有一至兩年的時間,最后結案時,就會開始賠付手續。
賠付是按照先后順序來進行的,直到公司的資產全部歸零,后面沒有錢賠付的就沒有辦法。
賠付順序,一般是先墊付行政罰款,這是排在首位的。
接著就是員工正常勞資糾紛賠款,這部分必須有列入資產清算小組的資產目錄的才能賠付。
第三就是民事訴訟賠款,被騙的投資者有提起民事訴訟的,而且經過了一審二審的,屬于法律上規定必須賠償的,就會按照法院的判處金額賠付。
第四就是投資者投資款,這里面還有順序,首先是賠付有報警立案的投資者,再賠付未立案的投資者(未立案按照剩下的錢分比例賠償)。
所以我們就很清楚了,基本上投資詐騙的公司不可能會剩下那么多的資產可以賠付的,基本上能夠賠付到第三步就應該是封頂啦。所以沒有民事訴訟的就只能花錢買教訓。
而民事訴訟,還有個時效性,也就是說從一審、二審下來基本一年以上的時間,先審理完結的就去提交給資產管理小組,按照時間排列,賠付也是按照這個順序來。
所以,對于被騙的受害者而言,現在當務之急是必須采取措施,一是收據證據,與公司投資的交易憑證、來往的聊天記錄、相關的憑證等等。
證據收集齊全后,第一是向警方報案,取回報案回執。第二是馬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被騙取的投資款項,并要求相應的賠償。
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所有的遭受欺騙的投資者盡量挽回損失!
也希望龐氏騙局、金融詐騙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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