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有個消息需要大家注意一下,美國的聯邦貿易委員會,也就是我們日常一直提到的FCT,對亞馬遜平臺發出了一則警告。
該警告要求亞馬遜和沃爾瑪等電商平臺要額外關注違規使用“Made in USA”標簽的情形,從現在開始要立刻加強對使用“Made in USA”標簽賣家的查緝和監管。
因為FCT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很多亞馬遜上的產品其實并不是‘美國制造’,但是有些賣家為了獲取額外的流量和轉化,卻違規在產品上標注“Made in USA”字樣,給美國消費者帶來了不良的購物體驗。
根據FCT給出的標準,允許標注“Made in USA”字樣的產品,必須同時滿足如下三個條件:
1、所有或95%以上的零部件來自美國。
2、產品的核心加工流程在美國進行。
3、產品的最終組裝在美國完成。
所以,只有你的產品同時滿足,注意,是必須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才可以在產品上標注“Made in USA”字樣。
否則,那你就屬于違規標注,就屬于本次核查的打擊范圍。
說到這里,我第一個想到了特朗普之前推出的兩款產品,一款印有自己口號的帽子,一款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手機。
尤其是這個以特朗普名字命名的手機,從一開始就以“美國制造“作為宣傳噱頭,但是如果用以上三個標準來看,好像川普的這兩款產品都不能再標注“Made in USA”字樣了,否則也屬于違規。
因為經過網友的調查發現,特朗普宣稱的這些“美國制造”的手機,其實是在中國采購的零件,并在中國完成的組裝,隨后才被運往的美國進行銷售,這完全不符合FCT對于“Made in USA”的三點要求。
我之前認識不少賣家,都喜歡在listing某個位置寫上“Made in USA”的字樣,他們說這樣會讓顧客的轉化率更高,但是目前來看,如果你沒滿足上面三點要求,這樣做的危險系數還是挺高的。
這么多賣家喜歡寫“Made in USA”,難道這幾個字真有那么大的魔力?
其實也未必!
據新聞報道,有一位美國的本土賣家在上個月做了個實驗,他在自己獨立站上同時上架了兩款花灑產品,一模一樣的兩款產品,不同的是,一款他在listing頁面標注了“Made in USA”字樣,另一款則沒有。
標注了“Made in USA”字樣的這款產品,售價是239美金,而沒標注這個字樣的花灑,售價是129美金。
有500多位賣家最終購買了這款花灑產品,而這500多人,購買的都是這款129美金的產品,購買239美金“Made in USA”花灑的賣家為0.
所以,從這位美國賣家做的實驗可以看出,這個“Made in USA”標簽其實也沒有那么大的吸引力,或者說在價格優勢面前,沒有什么太大吸引力。
所以如果你的產品不符合FCT給出的三點要求,如果你之前也在使用這個“Made in USA”的表述,從現在開始,記得把它改掉,以免被查到。
其實這一點我們可以借鑒Apple蘋果的做法。
我們在購買iphone的時候,在其包裝上,我們總會看到這樣的字樣:Designed by Appe in Caliornia(在加州設計),或者寫上其他的精準描述文字。
這樣既可以體現出產品的部分優勢,也不至于因為這個原因被FCT核查。
這一點最近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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