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其離婚后損害責任糾紛案一審于淄博市張店區(qū)人民法院法庭審理。
庭審中,姜先生提出自己的訴求:撤銷離婚協(xié)議中房產(chǎn)贈與條款;追償兩子22年撫養(yǎng)費及精神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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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在20日17時許庭審結(jié)束,未當庭宣判,將擇期公布判決結(jié)果。
此次訴訟中,姜先生主張1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并要求返還20余年支付的撫養(yǎng)費及教育費用共計30萬元。其稱前妻一方在庭審中僅認可按當?shù)貥藴寿r償精神損失,對撫養(yǎng)費訴求不予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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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還要從20年前說起。
姜先生和前妻2002年步入婚姻殿堂,先后迎來兩個兒子。
本以為日子就這么穩(wěn)穩(wěn)當當?shù)剡^下去了,可前妻從2022年開始,就像變了個人,基本不回家,兩人最終離了婚。
當時姜先生想著夫妻一場,想著給孩子留個保障,把兩套房子都留給了前妻和老大,自己就要了輛開了八年的破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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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來,姜先生再婚了。
而大兒子總是回家跟他要錢。
如果他不給錢,大兒子就和他吵架。
有一次,大兒子竟然打了他,還要把他推到樓底下摔死,要繼承他的遺產(chǎn),主動說自己不是親生的。
這讓他實在很意外。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他才產(chǎn)生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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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親子鑒定后,大兒子果然不是他親生的,而小兒子也不是他親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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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現(xiàn)任妻子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姜先生在離婚時只留下了一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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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先生一下子崩潰了。
尤其是當?shù)弥獌蓚€兒子親生父親的身份后,他更是氣得渾身發(fā)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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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先生的遭遇,讓人想起之前的陳志顯。他也是養(yǎng)了多年的女兒,結(jié)果發(fā)現(xiàn)都不是親生的。
和陳志顯相比,老姜更慘,不僅孩子不是親生的,財產(chǎn)還被前妻騙走了,真可謂人財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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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讓我們不得不重新審視婚姻中的忠誠和信任。
婚姻,本是兩個人相互扶持,攜手走過一生的承諾。
可如今,類似的事件頻發(fā),讓人不禁對婚姻產(chǎn)生了懷疑。
難道夫妻之間最基本的信任,都變得如此奢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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