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進入生活已經12年,成為人與人之間重要的通信工具。現在,幾乎每一個案件都會提交微信聊天記錄。
聊天記錄源于本人“實操”,雙方手機里的內容完全相同,故對方不會否定其真實性,這成為法官認定案件事實的重要證據。
就微信聊天,和銘律師做以下提醒:
1添加好友后,應該有個相互介紹,固定身份。
2微信聊天是固定證據的方式,所以,日常溝通請示或傳送文件都可以采取微信方式。
3工程未結算之前盡量不要更換手機,一旦更換手機將找不到聊天記錄。備份文件不是原始載體,容易產生爭議。
4微信不要輕易清理,清理之后圖片/視頻打不開。
5收到圖片/視頻,及時保存圖片/下載視頻。
6建立工作群,群里留下溝通痕跡,某人退群,不至于帶走重要聊天記錄。
7正因為聊天記錄很重要,所以要謹慎發言,聊天記錄也是個雙刃劍。(文/和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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