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藏品近年熱度不低
不少人被其
“收藏價值”“升值潛力” 吸引
但背后的消費陷阱也需警惕
近日,浙江省臨海市市場監管局就處理了一起數字藏品消費糾紛,不僅幫消費者追回全款,還對涉事平臺作出行政處罰。
![]()
(千庫網授權圖片)
案例
廣告吹得 “天花亂墜”
消費者4000元打水漂
近期,臨海市一位在校大學生劉同學被一條數字藏品廣告吸引,該廣告宣稱某平臺發行的“游戲絕版數字藏品”具有極高收藏價值和無限升值潛力、搶到即是賺到、未來可在多家大型平臺交易流通。于是,劉同學先后投入4000余元在該平臺購買了10余件數字藏品。不久,該平臺突然無法登錄、客服失聯,劉同學所購的數字藏品也無法查詢和轉讓,最終價值歸零。無奈之下,劉同學將該平臺投訴至臨海市市場監管局。
經查,該平臺在銷售頁面及廣告中使用“投資價值巨大”“穩賺不賠”等對未來收益作出保證性承諾的用語,但對其提供的商品(數字藏品)的性能、功能、允諾等信息表述不清晰、不準確,對消費者造成嚴重誤導,其行為違反了《廣告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構成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
《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該平臺使用明示或暗示保值、增值收益的用語,對數字藏品的未來效果、收益等作出保證性承諾,且無法提供證明材料,屬于虛假廣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二十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該平臺隱瞞了數字藏品存在重大市場風險、流動性極差等真實情況,夸大了其投資屬性,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臨海市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該平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退還劉同學全部款項,并對其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專家觀點
消費者要理性看待數字藏品的價值
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元宇宙產業委員會執行主任于佳寧:數字藏品是使用區塊鏈技術進行唯一標識的經數字化的特定作品、藝術品和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數字畫作、圖片、音樂、視頻、3D模型等各種形式,其沒有物理形態,僅在相關數字藏品平臺上發售和購買。
由于數字藏品主要在平臺上進行購買和交易,所以平臺的技術風險值得消費者關注。數字藏品發行過程中所有的操作都是通過程序代碼實現,如果平臺的區塊鏈技術不成熟,相關代碼不完善,很容易被黑客鉆空子,對項目進行攻擊,甚至盜取用戶擁有的藏品。另外,多數數字藏品的價值沒有公認的衡量標準,因而極易出現炒作或投機等狀況。
建議消費者理性看待數字藏品的價值,也要辨別以數字藏品為噱頭進行的投機、炒作、欺詐、傳銷甚至非法集資等行為,充分意識到參與收藏可能面臨的風險和損失。
臨海市市場監管局提醒
數字藏品不是 “穩賺工具”
這3點一定要注意
警惕 “高收益” 陷阱
數字藏品本質上是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數字憑證,其主要功能是數字資產的唯一性確認,并非金融產品或標準化投資工具。消費者要警惕高收益承諾,對任何使用投資、升值、收益等詞匯進行宣傳的數字藏品營銷保持高度警惕。
核實平臺資質再下單
選購數字藏品時,要核實平臺資質,購買前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平臺的注冊信息、經營范圍及是否存在行政處罰記錄,選擇合規經營、信譽良好的平臺。堅決遠離承諾穩賺不賠、高額回報的平臺。
保存憑證,及時維權
注意保存好廣告宣傳頁面、支付記錄、與客服的聊天記錄等電子憑證,一旦發生糾紛及時向平臺所在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或通過12315熱線、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施本允
編輯/李曉雨
監制/何永鵬 任震宇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22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10 - 88315476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