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其規范合理使用關系著廣大參保群眾的切身利益。為彰顯對欺詐騙保行為的“零容忍”態度,強化法治宣傳和警示教育,引導全社會共同維護醫保基金安全,10月9日,國家醫保局發布一批個人騙取醫保基金典型案例。其中:
貴州省遵義市趙某等3人
倒賣醫保藥品騙保案
2023年,貴州省醫保部門通過慢特病藥品數據分析監測到疑點線索,尿毒癥患者盧某存在超量開具醫保藥品的異常行為。當地醫保部門隨即聯合公安機關開展專項調查。經查,趙某為該案核心組織者,通過抖音、微信群發布收藥信息,授意各地病友超量開藥并傳授避查技巧,從病友及藥販處回收藥品后,再次加價倒賣,全程通過物流寄遞藥品、微信收付結算款項,形成非法交易鏈條。2023年以來,趙某授意盧某、商某等參與醫保藥品倒賣,涉及醫保基金282392.52元,非法獲利20000元。盧某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在4家醫療機構輪番就診并超量開具“他克莫司膠囊”19187.5mg,涉及醫保基金169746.04元,非法獲利86922元;商某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轉賣“泊沙康唑口服液”31瓶、“蘆可替尼片”1盒,涉及醫保基金68854.16元,非法獲利10100元。
案發后,盧某主動退繳涉案款30000元、退繳違法所得10000元,主動預繳納罰金5000元;商某退繳違法所得5000元。2025年6月,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趙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5萬元;盧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商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1萬元;三人被責令共同退賠醫保基金282392.52元。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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