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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于網絡
作者 | 柏亮
來源 | 01元宇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信息,2025年11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
會議強調,“穩定幣是虛擬貨幣的一種形式,目前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錢、集資詐騙、違規跨境轉移資金等非法活動的風險。”
會議要求,“繼續堅持對虛擬貨幣的禁止性政策,持續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
這是中國監管部門目前為止對穩定幣最為明確的態度表達。
01
政策變了嗎?
政策并沒有變。有人認為這次會議意味著虛擬貨幣政策又收緊了。其實從來就沒有松過,更沒有變過。在內地對虛擬貨幣的交易炒作一直都是高壓嚴打。
誤以為前段時間政策放松,可能是兩個方面的市場現象:
一是RWA。香港近年來發展RWA,去年以來,有一些內地企業到香港發行RWA。看似一種放松,其實沒有。內地企業的資產是通過傳統合規體系跨境到香港,由香港的法律主體發行RWA,在內地虛擬貨幣監管上沒有任何突破。
二是穩定幣。今年5月份香港頒布《穩定幣條例》讓很多內地機構產生幻想。6月份央行行長潘功勝在陸家嘴論壇上中性地提到了“穩定幣”三個字,也有很多人浮想聯翩的解讀。但10月份潘功勝在金融街論壇上的講話態度就更明確了。
他引述IMF/世界銀行年會上的觀點表示,穩定幣作為一種金融活動,目前在基礎合規層面存在顯著短板——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等金融監管的基本要求。這種合規缺失直接放大了全球金融監管的漏洞,為洗錢、違規跨境轉移資金、恐怖融資等違法活動提供了可乘之機。
同時,穩定幣市場濃厚的炒作投機氛圍,不僅加劇了自身價格波動,更增加了全球金融系統的脆弱性,尤其對一些貨幣體系尚不完善的欠發達經濟體而言,其帶來的沖擊已直接威脅到當地的貨幣主權。
潘功勝強調,自2017年起,人民銀行已聯合相關部門陸續出臺多項政策文件,持續強化對境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防范與處置。截至目前,這些政策文件依然具有法律效力,為監管行動提供堅實依據。
即便市場對監管表態有不同理解,但有一點是明確的,這些表態都不意味著監管的變化,因為沒有任何文件和法規依據。
香港是一國兩制下與內地不同的司法管轄區,但香港對虛擬貨幣的政策變化、市場變化,并不代表內地政策的變化。
這次央行的工作協調機制會議的參與方也值得關注。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十部門包括:人民銀行、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本次會議則是13個部門,除銀保監會改為金融監管外,還增加了中央金融辦、國家發改委、司法部。
監管協調的級別、廣度和力度,比上一次都加強了。
有一點可以肯定,中國內地打擊虛擬貨幣非法交易、詐騙活動等非法行為的能力是大幅提高了。無論是監管的協同能力,還是監管的技術能力,以及監管科技公司的技術服務能力等,都與時俱進了。
02
但這次重點不一樣
雖然政策的一貫性沒有改變,但召開這樣一次會議,應當是回應新的問題。
央行的新聞稿表示:“近期,受多種因素影響,虛擬貨幣投機炒作有所抬頭,相關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風險防控面臨新形勢、新挑戰。”
這是召開這次會議的原因。
從市場觀感和媒體報道來看,今年借著穩定幣、RWA等概念的股票炒作和幣價炒作非常盛行,有的上市公司簽一個與穩定幣相關的備忘錄,股價就能漲幾倍。違法犯罪行為方面,從媒體報道來看,非法集資、詐騙、洗錢等報道較多。
而這次會議強調的重點,是穩定幣。“會議強調,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穩定幣是虛擬貨幣的一種形式,目前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錢、集資詐騙、違規跨境轉移資金等非法活動的風險。”
首先,一如既往地強調虛擬貨幣的非法性,因為它不具備法償性,不是貨幣,所以不能流通使用,這是政策的底層邏輯:是從維護鑄幣權、維護貨幣法償性的角度來制定虛擬貨幣政策的。然后,把穩定幣定性為虛擬貨幣的一種形式,就不能跳出既有的虛擬貨幣政策框架。
這段話包含了三層意思:一是穩定幣屬于虛擬貨幣,所以在中國內地依然是非法的。二是還存在缺陷。三是因缺陷導致它存在被用于非法活動風險。
短短一句話,回答了為什么中國內地現在還沒有發展穩定幣的深層邏輯和直接原因。
最后,會議給出了行動方案:“繼續堅持對虛擬貨幣的禁止性政策,持續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
同時說明了辦法和力度:“各單位要深化協同配合,完善監管政策和法律依據,聚焦信息流、資金流等重點環節,加強信息共享,進一步提升監測能力,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
(注:以上解讀僅為個人理解,不代表任何機構,不作任何投資建議)
附錄:央行新聞稿
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召開 2025年11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公安部、中央網信辦、中央金融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有關負責同志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近年來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要求,堅決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整頓虛擬貨幣亂象,取得明顯成效。近期,受多種因素影響,虛擬貨幣投機炒作有所抬頭,相關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風險防控面臨新形勢、新挑戰。
會議強調,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于非法金融活動。穩定幣是虛擬貨幣的一種形式,目前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身份識別、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錢、集資詐騙、違規跨境轉移資金等非法活動的風險。
會議要求,各單位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把防控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繼續堅持對虛擬貨幣的禁止性政策,持續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各單位要深化協同配合,完善監管政策和法律依據,聚焦信息流、資金流等重點環節,加強信息共享,進一步提升監測能力,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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