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河南方城縣獨樹鎮英才學校宿舍發生火災,事故造成13名平均年齡僅9歲的小學生不幸遇難,另有4人受傷,涉事學校隨后被責令停止辦學。
但截至2025年12月9日,距離事故發生已過去680余天,事故原因仍未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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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反映,他們被要求簽署賠償協議,協議包含一次性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內容,同時被要求承諾“不再主張權利、不訴不訪”并對協議內容保密,且面臨“不簽見不到孩子遺體,晚簽1天賠償款少10萬”的壓力。
家屬在簽署協議后見到了孩子的遺體并收到賠償款項,但仍多次表示“我們只想要一個真相,該承擔責任的人必須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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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作為一名孩子家長,看到新聞中因為失去孩子而痛哭又無助的他們,感到異常的憤怒。
離事發已經過去兩年多了,現在起火原因仍不知,是什么樣民辦學校有這么大的勢力?不簽見不到孩子遺體,誰給他們權力制定這樣的滅絕人性的賠償條款?!學校的背后,當地政府到底起來什么樣的角色?
根據我國相關規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為重大事故,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成立專門事故調查組負責調查。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經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距離事故發生已過去680余天,事故調查報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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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試問,規定如此之明確,法院為何遲遲沒有判決?!
這里面到底有什么貓膩?!
遲來的正義從來不是正義,而是因為背后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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