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到不少媒體在轉發一則情況通報,點開一看,居然是我老家的事,自然多看了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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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不長,但值得說道的地方還不少。
作為一個文字工作者,先說說措辭上的問題。
開頭說,網傳打架的事引發關注,事件發生后,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這里的事件是什么意思?是打架的事?還是網民關注的事?如果是打架的事,那是20號就發生了,為什么等到25號才“重視”,那如果是因為網傳,這算什么事件?
然后提到組織紀檢、公安部門進行核查處置,這里并沒有提到成立聯合調查組,但是最后的落款卻是祁東聯合調查組,這個來得有點莫名其妙。
此外,網傳的說法是“公職人員酒后打架”,在這則通報中,則是“公職人員勸架,與他人發生口角導致肢體沖突”,勸架、口角導致,這些措辭看上去很有技術含量,極有可能從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變成見義勇為,至少也可能是“路見不平一聲吼”。
事實到底如何呢?前面說是“經查”,看來是權威結論了,后面又說要對這位公職人員工作日飲酒等行為進一步核查處理,工作日飲酒這是鐵板釘釘的事,要進一步核查,我想應該就是確定是打架還是“見義勇為”,那如此,前面應該是,“經初步核查”,還是不要把話說得太滿。
看這篇幅不長,我就再多管點閑事,在不改變原文大意基礎上,幫著重寫一個“通報”,供家鄉有司參考:
情況通報
近日,網傳我縣公職人員酒后打架一事,引發廣泛關注。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組織紀檢、公安等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核查處置,現將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經初步核查,3月20日中午,我縣一公職人員(縣生態環保局肖某某)與他人在飯店聚餐,并有飲酒行為,餐后受邀前往某理發店處理糾紛,在勸架過程中,與他人發生口角并升級至肢體沖突,公安接警后趕到現場處置,雙方均無明顯傷勢。
身為公職人員,在工作日飲酒,并在大庭廣眾之下與他人發生肢體沖突,已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感謝網友的關注,聯合調查組將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肖某工作日飲酒等行為開展進一步核查處置,并及時向社會通報處置結果。
再次感謝社會的監督與關注!
祁東縣聯合調查組
2026年3月25日
為什么這么改?我說說我的基本思路,在輿情面前,有兩個問題非常關鍵:第一是信息要快,并且回應關切;第二,態度要誠懇。在此事中,網民關注的無非就是公職人員在工作日喝酒以及“打架”。一個小縣城,基本就是一個熟人社會,身份很好核查,喝沒喝酒,也很好查,所以,在信息發布上,不要遮遮掩掩,大膽披露此次是什么部門,什么職位。
另外,話不能說太滿,雖然網友很希望看到這名公職人員就是參與了打架,但是,我們確實也要實事求是。從目前官方的說法看,很可能要改變“打架”這個可能涉嫌違反治安管理條例的行為,我建議,先不要給出這樣的絕對結論,畢竟,這個事還在進一步調查,說得太滿,會惹得輿情的進一步發酵。
另外,聯合調查組還是要對網民的關注,哪怕是批評,還是要表達誠懇的感謝,監督推進進步,這本身也是值得感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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