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鹽城華廈綠城小區,第二屆業委會制定的第三屆選舉辦法已被鹽南高新區住建部門撤銷,業主對第二屆業委會成立的合法性提出質疑。
據了解,鹽南高新區住房建設和城市管理局此前已作出行政決定:因華廈綠城第二屆業委會2025年7月發布的第三屆選舉辦法違反《民法典》及《鹽城市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決定撤銷該選舉辦法。
這一處理結果引發業主對第二屆業委會成立合法性的連鎖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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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業主會對 第二屆業委會成立產生質疑,這還要從一場官司說起。
2024年10月份,華廈綠城小區有18名業主向法院起訴,請求撤銷華 廈綠城業委會于2024年6月1日作出的“華廈綠城小區第二屆業主委員會關于西門停車場部分區域出租給第三方建設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的決定 (華業決字[2024]2 號)。
起因業委會也在公眾號內做了說明,2024 年春,華廈綠城第二屆業委會將小區西門停車場業主使用的停車位出租給第三方安裝充電樁對社會公開經營。同年 10 月,18名業主起訴業委會,稱其濫用職權、損害權益,訴求撤銷相關協議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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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于2025年9月5日作出(2025)蘇0991民初1091號民事判決: 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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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懷疑的種子” 已埋下,部分業主認為業委會是 “撈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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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業委會則一肚子委屈,訴說五年任期內,為小區做的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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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華夏綠城小區第二屆業主委員會發布“關于向業主分配公共收入的公告”,內容提到, 此前起訴開發商侵占小區房屋并勝訴,已執行到房屋占用使用費 34.48 萬余元,加上業委會五年公共收益結余 40 萬元,將按房屋面積分配至業主維修資金賬戶。目前開發商尚欠約 36 萬元占用費待追討,未完的事情也只能等全體業主或下一屆業委會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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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事件也讓我們清晰認識到,業委會要做到以 “公開透明化” 消解信任裂痕,讓公共收益、資金使用全程對業主公開;靠 “制度化” 替代 “人治”,用清晰規則約束決策與監督,適時引入審計等加強財務監督;同時放下對立心態,與物業形成治理合力。
唯有這樣,業主與業委會才能從 “期盼 — 質疑” 的循環,走向真正成熟的社區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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