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區校外培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
2026年寒假假期將至,為持續鞏固北林區“雙減”工作成果,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確保廣大中小學生度過一個平安快樂的假期,我們向各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發出如下提醒:
一、不得違規開展校外培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及“雙減”政策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寒假期間,任何形式的學科類校外培訓都屬于違法違規培訓。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審批機關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并登記獲得《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后,方可開展培訓。機構在籌設期內不得招生,不得以正在申請辦證為由招攬學員。
二、不得違規發布培訓廣告
根據中央“雙減”政策和《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關于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的通知》要求,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都不得在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刊登、播發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不得發布各種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家長焦慮的違規廣告。嚴禁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對家長和學生進行營銷“轟炸”。
三、依法依規開展校外培訓
《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已于2023年10月15日正式施行,請各校外培訓機構繼續認真對照學習,依法依規開展培訓。對于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的機構,我們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按相關規定責令停止招收學員、吊銷辦學許可。
四、規范收費資金管理
校外培訓機構須全部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網址: https://xwpx.eduyun.cn)管理,在平臺上進行售課、消課等業務,接受平臺全流程監管。校外培訓機構應主動在辦學場所公示收費標準等信息;應規范收退費制度,并主動與學生家長簽訂《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主動開具正規發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5000元的費用。
五、規范安全應急管理
校外培訓機構要將學生生命安全作為開展一切培訓活動的底線和紅線,嚴格落實《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九項規定》等場所安全要求,加強從業人員管理,為學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培訓環境。要牢固樹立預防為主、預案在前的安全應急管理意識,常態化開展培訓場所安全隱患自我排查,營業期間每2小時開展不少于1次的安全巡查;要制定完善火災、地震疏散逃生等安全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寒假期間,各校外培訓機構要至少開展1次場所安全大排查。
各校外培訓機構應嚴格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雙減”政策要求,積極開展自查自糾,自覺規范校外培訓行為,切實保障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無證辦學的機構應立即停止違法違規培訓行為,教育部門將聯合其他有關部門開展寒假期間校外培訓專項檢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共同維護北林和諧教育生態。
綏化市北林區“雙減”工作專門協調機制辦公室
2026年1月6日
來源:北林教育、綏化廣播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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