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安塔拉通訊社)——北雅加達都市警察局呼吁當地居民,如遇性騷擾事件,請立即向最近的警官舉報,以便依法處理犯罪行為。
“我們敦促公眾,如果遇到或目睹性騷擾行為,尤其是在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不要猶豫,立即舉報。”雅加達都市警察刑事調查部門負責人AKBP Onkoseno Grandiarso Sukahar周五在雅加達表示。
他還呼吁公眾互相關心,并有勇氣舉報不公行為。
他說:“公共場所的安全和舒適是每個人的共同責任。”
此前,北雅加達都市警察刑事調查部門婦女兒童保護處(PPA)第六分隊于周四(1月15日)下午6點20分左右,在北雅加達Penjaringan的Gedong Panjang港口收費公路區域,在TransJakarta公交車上發現了一起涉嫌不道德犯罪的案件。
他說:“我們逮捕了兩名男子,姓名縮寫分別為HW和FTR。兩人均涉嫌在公共場所進行猥褻行為,導致一名女性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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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koseno表示,這起案件的起因是受害者在完成工作后登上了一輛TransJakarta公交車。
當時,受害者正與其他乘客站在公交車上。
他說,受害者最初并不知道發生了任何導致騷擾的行為。
然而,片刻之后,受害者感覺衣服背面有液體,以為液體是從空調里漏出來的。
情況發生了變化,一位乘客發現不對勁并大聲喊叫,從而引起了其他乘客的注意。
受害者隨后意識到自己是所謂不道德行為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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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Jakarta公交車的售票員和一些乘客立即逮捕了兩名涉嫌作案的男子。
他說:“隨后兩人被移交給警方作進一步處理。”
警方已取得證據,即受害者的衣物,懷疑其中含有可疑液體。
此外,為了加強調查過程,還詢問了兩名證人。
他說:“由于他們的行為,涉嫌犯罪者被控犯有《刑法典》(KUHP)中規定的在公共場合進行猥褻行為的罪行。”
第 1/2023 號法律(新刑法典)第 406 條規定,任何人在公共場合或當著他人的面違背道德,且違背當事人意愿,將面臨最高一年監禁或最高 1000 萬印尼盾(約合 1000 萬印尼盾)的 II 類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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