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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高素質、合規化的銷售人員成為行業主流,銷售誤導、財務造假等違規共性問題將有望得到有效遏制,行業也將逐步實現從粗放式增長到精細化發展的轉型。
今年1月3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洛陽監管分局對中國人壽洛陽分公司等相關主體的違規行為開出多張罰單,罰款金額合計151萬元。中國人壽本次集中受罰,折射出其基層機構的合規管理存在短板,也反映了行業強監管、嚴問責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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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國家金融監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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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壽再領罰單
四類違規來自基層合規短板
本次監管的處罰對象覆蓋國壽洛陽分公司、2家支公司以及6名相關責任人。后者違規行為涉及四大類:包括虛構業務套取費用、未按規定使用保險條款和費率、欺騙投保人、向投保人承諾給予合同外利益。虛構業務套取費用會破壞業務真實性和規范性,導致行業不正當競爭,一直是監管長期整治的重點。
未按規定使用保險條款和費率,則可能影響保險責任確定和保費核算,進而引發保險合同糾紛損害消費者利益。欺騙投保人或承諾給予合同外利益,前者通過虛假陳述、隱瞞關鍵信息等方式誤導消費者投保,后者則通過不正當利益誘導消費者投保,均違背了保險行業的誠信經營原則及相關保險法規。
此外,中國人壽洛陽城中支公司和伊川支公司還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報告受到處罰。保險機構的報告等資料是監管了解其經營狀況、防范行業風險的重要依據,虛假報送會掩蓋經營風險,影響監管有效性,屬于嚴重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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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國家金融監管總局
另有6名相關責任人也因履職不當被追責,根據其履職崗位和參與違規行為的程度,被監管給予警告并處罰款。“雙罰制”凸顯了監管對個人責任的嚴格追究,打破了以往處罰“重機構、輕個人”的傾向,倒逼責任人依法履職、嚴守合規底線。比如,時任中國人壽洛陽分公司的副總經理郭際,就因涉及欺騙投保人、承諾給予投保人合同外其他利益,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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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國家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人壽此次集中受罰,不僅敲響了自身的合規警鐘,也為其他保險企業及從業人員提供了合規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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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銷售誤導
銷售分級政策本月實施
保險行業在2025年受領的監管罰單呈現“數量多、金額高、范圍廣、力度大”等特征,部分行業違規亂象得到進一步整治,但一些共性問題仍存在。
2025年全年,保險企業累計受領約2300張罰單,累計罰款金額超4億元,同比增長明顯并創下近年來新高,凸顯了監管強化合規的決心。從機構層級來看,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成為違規行為的高發主體,兩者合計占據去年罰單總量的一半以上,這與本次中國人壽洛陽分公司的受罰情形高度相似,反映出基層分支機構目前仍是保險企業合規管理的薄弱環節,合規意識和管控有待提升。中國人壽泉州分公司去年就因“片面比較保險條款與存款利率、欺騙投保人、給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等問題被罰款33萬元;南安市支公司則因“財務數據不真實”被罰18萬元。
去年罰單涉及的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四大類。其中,違規給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的情形涉及罰單數量較多,主要表現為保險機構或從業人員通過返傭、贈送禮品等方式,誘導消費者投保,破壞行業公平競爭秩序。其次則是欺騙投保人,此類違規直接侵害消費者權益,主要表現為虛假陳述保險產品收益、隱瞞免責條款等關鍵信息,誤導消費者簽訂保險合同。財務數據不真實與未按規定使用保險條款或費率也是罰單產生的重要原因,也與本次中國人壽洛陽分公司的受罰情形相似。
以上行業共性問題屢禁不止,固然與行業準入門檻偏低、部分保險企業培訓不到位、考核不合理有關,但部分銷售人員業務素養、合規意識不足,甚至職業道德缺失的影響同樣不可忽視。
隨著“雙罰制”全面落地,監管去年對保險從業人員的個人處罰力度顯著提升,以“嚴追責、零容忍”的態度倒逼保險從業人員提升合規意識、堅守從業底線。去年共有數千人被警告或處以罰款,另有多人被撤銷任職資格或行業禁入,其中49人被終身禁業。但僅用合規標準來評價保險從業人員的具體表現,仍顯得單一。
2026年2月1日,保險銷售人員分級政策已正式實施,要求金融機構銷售保險產品時,需建立保險銷售人員資質分級體系,綜合考慮銷售人員的專業知識、從業經驗、合規記錄等因素,對銷售人員進行分級,并實行差別授權。不同等級的銷售人員,可銷售的保險產品類型、銷售范圍將存在差異。等級越高,可銷售的產品越復雜、范圍越廣;而合規記錄不良、專業素養不足的銷售人員,將被限制銷售權限,甚至被淘汰出行業。從而倒逼銷售人員主動提升專業素養和合規意識,從源頭減少銷售誤導、違規承諾等頻發的共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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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國家金融監管總局
政策還要求保險機構對產品分類分級管理,并與銷售人員分級管理相銜接,對投保人進行需求分析及財務支付水平評估,將適當的產品通過適當的渠道,銷售給適合的客戶,即“產品與銷售人員匹配、產品與消費者匹配”,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例如,對于分紅型、投資連結型等保單利益不確定的復雜保險產品,僅允許等級較高、專業素養較強的銷售人員銷售;對于躉交保費超過家庭年收入四倍等情形,需投保人簽名確認聲明方可承保。
這種匹配機制,能夠有效避免因銷售人員專業素養不足,導致消費者購買不適合自身的保險產品,同時也能減少銷售人員因對復雜產品理解不透徹而產生的銷售誤導行為,反映了監管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核心導向。
以往,部分銷售人員通過返傭、贈送禮品等不正當方式爭奪客戶,破壞了保險行業的公平競爭秩序。分級政策實施后,高級銷售人員將憑借更好的專業素養、服務質量獲得客戶認可,不再依賴不正當利益誘導;而依賴違規方式的銷售人員,將因合規記錄不良被限制權限,直至被行業淘汰。這種良性競爭機制,能夠推動保險行業從“規模導向”轉型“質量導向”,減少“重銷售、輕合規、輕服務”等行業亂象。
政策還要求保險企業切實承擔銷售人員合規管理和風險管理的主體責任,董事會承擔最終決策責任,總公司管理層承擔機制構建、決策執行的主要責任,各級分支機構承擔銷售人員日常管理責任,推動保險企業完善合規管理體系,強化基層合規的管控。
類似此次中國人壽洛陽分公司集中受罰的情形,在政策實施后將有望減少。當然從開始實施到真正落地并非一蹴而就,仍需保險企業和從業人員協同發力。
當高素質、合規化的銷售人員成為行業主流,銷售誤導、財務造假等違規共性問題將有望得到有效遏制,行業也將逐步實現從粗放式增長到精細化發展的轉型。
作者 | 孟青平
編輯 | 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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