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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增值稅法、實施條例及相關配套文件從2026年正式執行,增值稅起征點新規與以往政策相比,有了重大變化。筆者就新規下起征點的重大變化做解讀,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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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點適用對象的重大變化
《增值稅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銷售額未達到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法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根據上述規定,新法下,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對象為小規模納稅人。
以往政策關于起征點是如何規定的呢?且看如下規定:
1.《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規定: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
2.營改增36號文件附件1第四十九條規定:個人發生應稅行為的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以往政策起征點的適用對象為個人,即個體工商戶+自然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除外。
新規將起征點的范圍由個人擴展至全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范圍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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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點標準規定級次的重大變化
《增值稅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前款規定的起征點標準由國務院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以往起征點標準規定級次如下:
1.《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營改增36號文件附件1第五十條規定:起征點的調整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對比以往規定,增值稅法下,起征點標準規定級次大幅提高,由原先的省級財稅主管部門規定提高至由國務院直接規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之所以由國務院直接規定,主要原因: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前提下,確保起征點全國統一,有利于全國范圍內的稅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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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點標準的重大變化
《增值稅法》第二十三條只是規定:起征點標準由國務院規定,但是實施條例并沒有對起征點的標準做出具體規定。那么,從2026年1月1日開始,起征點到底如何執行呢?
2026年1月30日,財政部聯合稅務總局出臺《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法施行后增值稅優惠政策銜接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6年第10號,以下簡稱10號公告),階段性的對起征點的標準進行了確定,具體如下: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起征點標準如下:
(一)以一個月為一個計稅期間的,起征點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一個季度為一個計稅期間的,起征點為季度銷售額30萬元。
(二)按次納稅的,起征點為每次(日)銷售額1000元。一日內發生多次應稅交易的,按日適用起征點標準。
根據增值稅法的規定,起征點本應該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是否有權限制定起征點標準呢?筆者認為,10號公告規定的起征點標準,只是階段性的,說明國務院也并沒有十分明確起征點的具體標準,先授權國務院財稅主管部門制定一個階段性的標準,分析執行效果,后續國務院會參照執行效果再予以確定具體的起征點標準。
以往關于起征點的標準,具體規定如下:
1.《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規定: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1)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2000-5000元;
(2)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1500-3000元;
(3)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150-200元。
2.營改增36號文件附件1第五十條規定:增值稅起征點幅度如下:
(1)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相比以往的標準,新規將起征點的標準大幅提高,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說,是個大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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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點標準確定依據的重大變化
10號公告第一條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按照規定以扣除相關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或者允許從含稅銷售額中扣除相關價款后計算應納稅額的,以扣除相關價款后的不含稅余額,適用本條起征點標準。
簡言之,對于差額征稅業務,新規以差額后的銷售額作為依據以確認是否超過起征點標準。比如:某小規模納稅人按季度繳納增值稅,如果季度銷售額為50萬元,扣除額為30萬元,則實際銷售額為20萬元,低于起征點標準,則免征增值稅。
以往政策對于適用起征點的銷售額并沒有具體明確,在《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中有如下規定:
前款所稱銷售額,是指本細則第三十條第一款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細則第三十條第一款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營改增配套文件也沒有對起征點的具體依據做出明確規定。
總結:增值稅法下,從2026年開始,起征點適用范圍擴展至全部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的標準大幅提高(目前為階段性),并且起征點的依據為差額后銷售額,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說,確實是個大大的利好。
文 章 來 源:祥順企服專家原創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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