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親朋歡聚,舉杯共飲、把酒言歡,本是一年中最溫馨時刻。然而,部分駕駛人卻心存僥幸,將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置于險境,把“喝酒不開車”的警示拋之腦后。
“殊不知,酒后駕駛車輛,可能為自己與他人的人生埋下致命禍根,更是觸碰了不可逾越的法律紅線。”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宣教大隊教導員王琦介紹,為筑牢節日期間道路交通安全防線,保障人民群眾出行平安,春節期間,烏魯木齊交警在全市持續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查獲多起酒駕醉駕案件。
為進一步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和警示教育,現將查獲的4起醉駕案例予以曝光,希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醉駕司機心懷僥幸 凌晨駕車被查
2月18日5時03分,烏魯木齊交警在西山路高架東向西方向馬料地街出口路段夜檢夜查。
期間,民警在檢查一輛小型載客汽車時,發現該車駕駛人身上散發濃重酒氣,疑似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當即對駕駛人木某依法進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其酒精含量為99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法定標準。民警隨后將其帶至指定醫院抽取血樣,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最終血液檢測結果為117mg/100ml,確認其構成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木某懊悔不已:“以為這個時間不會被查。”
目前,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二:醉駕司機想變道“逃離”被交警查獲
2月17日23時許,烏魯木齊交警在米東區開展夜檢夜查中,民警發現,距檢查點位約80米處,一輛小型客車突然違規變道駛入輔道,行駛軌跡異常、形跡十分可疑。
民警第一時間上前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當主駕車窗打開后,濃烈的酒氣瞬間撲面而來。隨后,民警依法使用酒精檢測儀對該車駕駛人張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為130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認定標準。
民警立即帶其駕駛人前往醫院進行抽血,張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32mg/100ml,確認構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依法辦理中。
案例三:男子聚餐后駕車 被查出醉駕
2月16日0時剛過,烏魯木齊交警在南湖東路路段夜檢夜查,駕駛人雷某聚餐后駕駛一輛小型客車在該處停車接受檢查,車窗搖下的瞬間,酒氣撲面而來。
民警對駕駛人雷某進行呼氣式乙醇檢測,結果顯示為124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標準。民警立即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最終檢測結果為165mg/100ml,確認其構成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目前,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四:屢教不改 男子第三次涉嫌醉駕、無證駕駛被查
2月15日1時55分許,烏魯木齊交警在新疆化肥廠同心路夜檢夜查時,對一輛小型轎車例行檢查,發現駕駛人沙某有酒氣、神情異常,疑似酒后駕駛。
民警當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99mg/100ml。隨后,民警將其帶至醫院提取血樣,委托相關機構鑒定后,其血液乙醇含量為112mg/100ml,遠超80mg/100ml的醉駕認定標準,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經查,沙某曾于2024年3月29日因醉駕被查處、駕駛證吊銷;2025年1月30日又無證醉駕被查;此次是其第三次涉嫌醉駕、無證駕駛。沙某屢教不改,多次無證醉駕,既嚴重違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對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極大威脅。
交管部門表示,將對沙某依法頂格嚴肅處理,絕不姑息。目前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后續結果將依法公示。
來源:烏魯木齊晚報
記者:饒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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