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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天晚上開始,一直在關注莆田老太太向兩位女學生索賠這事。
說起來,這些事與我沒有一毛錢無關,但作為法律人,我想應該關注。
那么,到底關注什么呢?
1
這事到底是怎么發生的?
現在網上流傳的是一段女學生家長提供的視頻,大家知道,任何人都會提供于自己有利的證據,而自然地回避于自己不利的證據。從現在公開的視頻看,似乎女學生沒有任何責任。
但要知道,現在的交通警察也都是大學畢業,也都有上崗培訓,難道這么清楚的問題看不出來,我不是太相信。插個硬廣,2026年《人民警察法》修訂會提上日程,我想就此寫本書,因為警察權不只關系到200萬警察,還包括幾倍于此的輔警,當然更有與警察打交道的人民群眾。
我的老朋友李富金院長留言說,是不是從一個角度看的原因?我覺得非常有道理。
畢竟: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
2
這個事故責任是怎么認定的?
事故責任認定是個技術活,也是專業活。我在前面的文章里已經說過,這個認定應當納入司法審查范圍,我想這一定是方向。畢竟逃逸于法院管轄已經20年了,該回來了。
我認為交警遇到這種事故,一定會很認真,因為一方說是學生撞的,一方說自己是學雷鋒,特別是在彭宇案路人皆知的前提下,警察不可能不認真。
那警方的次要責任是怎么得出的?證據是不是應該公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條第三款 辦理治安案件應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充分釋法說理,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覺守法。
3
事故認定有無復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對這種次要責任的認定,孩子是否提出了復核?理論上應該會。
莆田交警支隊是怎么進行復核的?
4
傷殘等級是多少級?
從小孩家長說索賠22萬元,網上說醫療費只花了2萬元,而且又是次要責任看,我認為至少老太太要鑒定成7級殘疾。
那問題來了,這個事故對其傷殘參與度到底有多大?
5
事故是怎么調解的?
一般來說,出了事故,而且一方是老人,一方是小孩,而且似乎是本鄉本土,往往具備調解的空間。
相關調解組織是否進行了調解?
那為何沒調解成?
6
人身損害賠償民事案件是何時起訴的?
從2026年2月26日開庭這個線索看,至少大約在2025年11月份立案。
從事發的2025年2月份這中間有9個月。
既然家長有這么強有力的視頻,為什么不交給交警、法官,而是選擇了網絡曝光?
7
法院是何時準許撤訴的?
目前的最新消息是女生家長說老太太已經撤訴,就不占用流量了。
但這是撤訴嗎?
畢竟案件在法院。法院說了才算。
8
法院是不是應該出面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司法公開的六項規定》《關于人民法院接受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若干規定》(法發〔2009〕58號)
建立健全有序開放、有效管理的旁聽和報道庭審的規則,消除公眾和媒體知情監督的障礙。
第五條新聞媒體因報道案件審理情況或者法院其他工作需要申請人民法院提供相關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提供裁判文書復印件、庭審筆錄、庭審錄音錄像、規范性文件、指導意見等。如有必要,也可以為媒體提供其他可以公開的背景資料和情況說明。
這么多疑問,直接導致事實不清、責任不明,我們能不關注嗎?
2026年2月22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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