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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廈門 金美信消金獲批變更注冊資本,由5億元增加至10億元,增資后原有股東及出資比例保持不變。
就在兩周前(2 月14日),監管已批復同意國美集團將其所持金美信消金16%、17%股權,分別轉讓給中國信托商業銀行、廈門金圓金控,兩家股東持股比例均提升至50%。
而在今年初( 1月4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 同意北銀消金注冊資本由8.5億元增至10億元(當前已完成變更)。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于2024年3月18日修訂發布、自2024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對消費金融公司的注冊資本和主要股東(即主要出資人)有明確要求:
最低注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
最低持股比例?:主要出資人(主要股東)的出資額?不低于50%?。?
目前,31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中僅剩3家注冊資本未達到10億元的最低限額要求:晉商消費金融(5億元)、蒙商消費金融(5億元)、盛銀消費金融(3億元)。
當前正值促消費、擴內需政策窗口期,完成資本達標的機構具備更穩健的展業基礎,可更好承接消費貼息等政策紅利,擴大消費信貸投放;剩余未達標機構則面臨更為緊迫的整改壓力。
如果從單一股東角度來看,大股東持股比例在50%以下的還有10多家,股權結構優化仍有空間。
表1:消費金融公司注冊資本及主要股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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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零壹智庫,企業預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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