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辦了一個比較成功的婚姻財富保全案,當事人是女企業家,和老公白手起家,共同創業,結婚生了一兒一女,結果老公出軌,還理直氣壯說:“沒了新鮮感,需要刺激,給我點時間。”
![]()
換別人早怒提離婚,但她的想法人間清醒:不離婚、愿意等一年來守住自己的財產利益最大化,還讓我幫她寫夫妻財產協議。
但我直接勸她:有些家庭簽財產協議有保障的,但對于她只簽財產協議不是最優解。
夫妻財產約定≠凈身出戶,民法典里根本沒有“財產全歸一方”的合法表述,就算簽了,對方若不是真心,大概率是緩兵之計的煙霧彈;更何況簽了協議,夫妻間的隔閡只會更深,反而不利于關系修復。
她家資產足夠,我直接建議:做家族信托(門檻1000萬,她有3000萬現金,完全達標),這才是既能保全財產,又不激化矛盾的最優解。
給大家通俗講下家族信托:核心就是一筆錢、兩件事、三個人、四個獨立
?一筆錢:可放入現金、房產、股權、保單等資產(實務中現金/股權最常見);
?兩件事:委托人按約定注入資產,受托人按合同管理處置資產;
?三個人:委托人(她和老公)、受托人(信托機構)、受益人(她、孩子,甚至雙方父母);
?四個獨立:信托資產獨立于委托、受托、受益人,相當于加了財產保護罩。
![]()
信托的好處是:
1.離婚不分割:資產放入信托后,就算后續真離婚,這部分財產也不算夫妻共同財產,不用分;
2.不激化矛盾:做信托需要夫妻共同簽字,不是單方面的財產約定,不會讓老公覺得被提防,反而更利于關系修復;
3.財富可傳承:信托資產能定向傳承給孩子,避免后續財產糾紛;
4.全方位兜底:不管老公最后回不回歸,她和孩子的財產都有保障,徹底沒后顧之憂。
她接受了信托方案,先放1000萬搭建信托架構,體驗后直接把剩下1000萬也裝入,另外1000萬做了其他金融工具的規劃。
其實婚姻里遇到背叛,未必只有離婚一條路,但不管選哪條,先保全自己的財產,才是最大的清醒。
夫妻財產協議不是萬能的,家族信托雖有門檻,但對資產達標的家庭來說,是婚姻財富保全+傳承的絕佳工具,既不撕破臉,又能守住自己的核心利益。
我是李曉娟律師,專注婚姻家事與財富保全,如果你也面臨婚姻危機,想保全財產又不想激化矛盾,評論區留言,幫你定制專屬方案,守住屬于自己的東西??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