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說下這個事,
一旅客說他父感到身體不適,希望乘務員能廣播尋藥。
但乘務員以“多數乘客正在休息或睡眠,廣播會影響他人”為由,沒有廣播尋藥。
該旅客認為,廈門航空的做法置消費者生命安全于不顧,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這是該旅客的觀點。
現在這名旅客稱已經向中國民用航空局發送郵件,懇請對該事件開展正式調查。
先不管當時如何,不要糾結有沒有廣播尋藥的。
不廣播尋藥,挨個問旅客不也是一種措施嗎?
況且最后也找到了,一種日本救心藥品,基于慎重考慮這位父親沒有服用。
但過程中乘務組積極協調幫助,包括詢問旅客是否需要吸氧,以及及時提供暖水瓶、溫糖水等應急措施。
這不是再做嗎?
按照正常人的思維,感謝還來不及,怎么會去舉報投訴呢?
廈門工作人員表示,陳父當時的癥狀不構成啟動緊急醫學事件處置流程,乘務組處置得當。
為這家航司點贊,為員工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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