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天津市寶坻區老八路張文海一份陰陽兩隔的生前控訴。控訴二十年前造成他唯一孫子張復生重傷重殘的聚眾涉惡案及其保護傘。
![]()
2004年6月24日21時許,在天津市寶坻區政府大門東側,發生一起雙佳科技公司聚眾毆打討薪者案,期間勸架的張復生被打致重傷、六級殘、八級殘和十級殘。25日上午,老八路張文海去醫院看望了孫子,并寫了一份當時的情況證明:我叫張文海,家住蘇北路老干部宿舍二條二十一號。2004年6月24日晚,我孫子張復生被人打傷,家人告訴我傷勢嚴重,得做手術治療。次日早晨我便去中醫院看望,到病房后,看到那種情況,使我驚呆了。他臉色蒼白、昏迷不醒,口角還流著黑紅色血塊,炎熱夏天捂著大棉被。我摸摸他頭部,發燒特別厲害,我和家人說,怎么還不快做手術,他媽說,醫生說暫時做不了,目前還在危險期,他高燒39.8。我說如果這兒治不了,咱們去天津,不要把孩子給誤了。證明人,張文海,2004年6月25日。后老人又連續幾次去醫院看望,見張復生持續昏迷了三天三夜。
![]()
從本案立案到判決,共用了七個半月,張文海質疑嚴重超期,接到(2004)寶刑初字第461號刑附民判決后,老人更是氣憤滿懷,明明薛冰峰在庭審中承認是打在了脖子,我孫子也證明是打在了脖子,怎么在判決中卻偽造成打在了面部?明明我孫子看到了李愛民毆打他面部,而且也經過了庭審質證認證,怎么李愛民卻不受追究?明明有七份公安筆錄都指認楊會杰是本案的組織者,為什么她卻逍遙法外?為什么我孫子是重傷,卻認定是輕傷?為什么一審判決瀆職枉法事實不清,二審(2005)一中刑終字第161號裁定卻不開庭審理?
![]()
張文海老人氣憤地說,我從十四歲就參加了八路,歷經了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和抗美援朝戰爭,為了新中國的建立不怕拋頭顱灑鮮血,怎么在新中國我卻連我自己的孫子都保護不了?法院獨立審判,但并不是獨立王國,應當嚴格依法辦案,而不應枉法袒護罪犯。
![]()
老人相信法律,相信法院會依法糾錯、嚴懲罪犯,但是直至2020年6月2日老人閉眼的那天,也未見到本案被再審,老人是在撫摸著孫子被毀面容閉上的雙眼。我知道老人已說不出話了,那是無聲的控訴,不僅是在控訴涉惡勢力,也是在控訴他們的保護傘,且這種控訴一直在持續,直至今天,直至永遠,直至本案重審的那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