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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嘉靖十六年(1537年),第7任遼王朱致格薨逝,其子朱憲?嗣位。
那時候,張居正的爺爺張鎮,是遼王府的一個小護衛。
張居正12歲中秀才,16歲中舉,超級天才。
這速度,還是被時任湖廣巡撫顧璘刻意打壓過的結果。
于是朱憲?他媽毛太妃,就有了個口頭禪:“你看看人家張白圭(張居正幼名),你再看看你……”
朱憲?自然不愛聽,十幾歲孩子,逆反心理強,報復心也重...
于是,在張居正中進士那一年,朱憲?受小跟班的攛掇,以慶祝為名,直接將張鎮給灌酒灌死了。
自此,張家和遼王府結下死仇。
張居正當政后,即展開“復仇”。
這個事,很多人都聽說過,不但《明朝那些事兒》里有,《明史》、《明史紀事本末》兩本史料里的記載,也是言之鑿鑿,立論煌煌。
但老王可以負責任的說:這事兒,是假的!
02
其原始史料來源于《嘉靖以來首輔傳》。
作者是明代中期文壇盟主、“后七子”當中的集大成者、張居正的好同年——王世貞。
原文記載:
王憲?者,其父王薨,以幼未立;而居正之祖父為護衛軍,太妃聞居正少警穎,且與王同歲,召而奇之,賜之食……且謂:兒不才,終當為張生穿鼻。王憲?以是慚居正,而會居正登第,召其祖,虐之酒至死,居正心銜王。
其一:“且謂:兒不才,終當為張生穿鼻。”
“穿鼻”是一句罵人的話,大白話就是“當成畜生一樣被人牽著走”。出了破綻——
朱憲?再怎么無能,好歹是親王。
就算毛太妃有意抬高張居正,也不用如此踩兒子吧?
張居正剛中舉人,這是堪稱星際之間的身份差距。
其二:“會居正登第,召其祖,虐之酒至死。”
張居正的爺爺張鎮不是被人灌死的。
有個時間線可以作證——
引用三峽大學教授馮明先生的《張居正改革群體研究》:張鎮死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享年69歲,正常死亡。
“會居正登第”——張居正是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二甲第九名。
也就是說,朱憲?怎么灌一個已經死掉四年的人的酒?
03
那王世貞為啥要黑張居正呢?
王世貞的蘇州老鄉王錫爵看在給王世貞寫墓志銘的時候說了這么一句話:
“(居正)以飛鉗釣餌,雜出中人。手書不時至,皆款款輸心道舊語,計未有以絕之。”
“飛鉗”一詞比較冷僻,出自《鬼谷子》。
飛,指好聽的話,通俗點講,就是拍馬屁;鉗,則是控制。
王錫爵的意思是,張居正表面上跟王世貞很熱絡,但只是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拿王世貞當猴耍。
為啥呢?
首先,王世貞在仕途上混得不好:
同年張居正都當上首輔了,王世貞才混到三品湖廣按察使。
張居正雖然看不上王世貞,但王世貞掌握了輿論陣地啊,有這位吹鼓手來幫他的新政抬抬轎子,總比在一旁搗亂強。
于是,萬歷二年(1574年),在張居正的運作下,王世貞被外放為鄖陽(今湖北西部地區)巡撫。
但王世貞嫌鄖陽太窮,對張居正頗有微詞。
于是,萬歷四年(1576年),張居正的小舅子王化仗勢欺侮江陵知縣,王世貞對此大發議論,要求嚴辦。
被張居正所忌,被貶為南京大理寺卿,后來干脆直接“回籍聽勘”,連閑官兒都不讓他做了。
隨后幾年里,倆人極限拉扯:王世貞一會兒被起復為應天府尹,一會兒又被言官彈劾罰工資...
04
《嘉靖以來首輔傳》里,王世貞也頗有些“挾文自重”的意思。
比如,嚴嵩和徐階篇,因為嚴嵩跟他有殺父之仇,外加得到徐階資助,立場格外鮮明;
申時行篇,雖篇名是“申時行”,但全文90%以上都在扒張居正的黑料。
王世貞這樣寫,一是給自己出氣;二是以文邀寵,因為這個時候攻擊張居正是政治正確。
而清初修《明史》,為了方便,在處理嚴嵩、徐階、高拱、張居正幾個人的本傳時,材料基本全部照搬《嘉靖以來首輔傳》。
05
張居正和朱憲?的交往,實際上也不深。
倆人在歷史上只有兩件事有交集:
一是張居正中進士后不久,眼見朝政在嚴嵩的帶領下越來越壞,就不想上班了。
于是借著老婆死了,請假回湖北老家料理喪事。
朱憲?喜歡附庸風雅,請張居正到遼王府,寫了幾首拍馬屁的應和詩。
這里也可以印證,朱憲?不是害死張鎮的兇手,否則張居正不會答應這個事。
二是張居正曾給遼王府里的太監王大用寫過墓志銘,后來又給王太監補了篇傳記,(收錄在《張居正文集》里)。
也正是這篇東西,把朱憲?真正獲罪的原因給講明白了。
據張居正爆料:
朱憲?中年陽痿,遼王王位繼承就成了問題。
朱憲?的辦法是,把荊州花魁娘子(妓女)生的兒子抱回來,對外說孩子是自己跟王府某宮女所生。
(朱憲?跟這個娘子有“負距離”的親密關系)
可光騙外人不夠,想讓這個孩子得到朝廷認證,得遼王府內侍大管家王大用簽字蓋章。
王太監也不傻:你沒生育能力這事兒,就心照不宣了,可你欺騙朝廷,那我的命可就保不住了!
朱憲?知道王大用這個人軟硬不吃的貨。
便低聲下氣求他:“要是不這么辦,等我百年之后,這王府可就要便宜外人了,你伺候孤這么久,忍心嗎?”
王大用不傻:你沒生育能力這事兒大家都知道,只是心照不宣,敢欺騙朝廷,我的小命可就保不住了!
伏地大哭:“我身受遼王兩代厚恩,情愿以死相報,然而這事太大,現在糊弄過去,將來總是要敗露的,到時候這所有人全要完蛋...”
正面勸不動,朱憲?只能動歪腦筋,趁王大用不注意,把印鑒偷出來了。
等王大用發現,事兒已經辦完了。
王大用自殺。
“王少無子。所幸樂婦生子,置外舍。久之,王有萎病,度終無子,乃取外舍兒內宮中。時兒已八歲。詐曰宮人某氏子,欲以聞于朝…承奉既見欺,無可奈何,懟以首撞墻。”
06
王大用死了,但他說的話沒錯。
事情一旦白露,所有人都得玩完。
于是朱憲?號了嘉靖的脈,以親王之身,第一個帶頭修道。
被嘉靖賜道號“清微忠教真人”,并鑄金印送之。
靠著這張護身符,秘密被保護的很好,整個嘉靖一朝,沒人敢動他。
但嘉靖一咽氣,隆慶元年(1567年),朱憲?就被湖廣按察司副使施篤臣連同巡按陳省參劾“多行不法”。
朱載坖下詔,剝奪其大行皇帝所賜道號、金印,并罰沒宗藩祿米。
接著,監察御史郜光先,繼續挖遼王問題,定朱憲?大罪十三款。
第一條就是“以樂婦之子川兒,冒請封名以亂宗統,因而逼死承差等官。”
秘密終究保不住了!
隆慶二年(1568年)七月,刑部左侍郎洪朝選(徐姐的人)趕赴荊州,專門落實朱憲?各項罪名。
朱憲?當然不肯就范,于府中豎起白旗,上書“訟冤之纛”。
卻被施篤臣定性為“遼王要扯旗造反”。
這下更說不清了。
最終,遼王國除,朱憲?被貶為庶人,發往鳳陽高墻永遠圈禁;私生子朱術璽則被安置于武昌。
07
整個遼王案期間,張居正沒有公開發表過一句與案情相關的言論。
但張居正死后,還是惹了一身騷——
起因是朱憲?他親媽為了要待遇,誣告張居正“強占欽賜祖寢,霸奪產業...遼王家財數以十萬計,悉入居正府。”
一聽有錢可圖,萬歷這個財迷立馬坐不住了,當即就要抄張家。
但僅憑一封奏疏,怕不好跟朝野交代,就下令倒查當初審結遼王案的一系列官員。
恰好趕上洪朝選的兒子洪兢上京告御狀。
洪兢聲稱:
幾個月前,時任福建巡撫的勞堪,伙同同安知縣金桂等人,羅織罪名,將他爹洪朝選強行逮捕入獄,教唆獄卒用“土囊壓身”這種驗不出外傷的伎倆,沒幾天,洪朝選就一命嗚呼了。
勞堪如此令人發指,就是為了討好張居正。
其實,這個說法也站不住。
因為勞堪由福建巡撫升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是萬歷十年(1582年)7月。
這時候,張居正已死。
如果勞堪是張居正的人,萬歷還會讓他升官?
可對于萬歷來說,洪兢說的是不是真的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了人命案,抄張家的理由就足了!
結果有點打臉:金子2000多兩,白銀十萬有余。
不夠“遼王家財數以十萬計”;
不到馮保的十分之一。
跟嚴嵩、徐階更是沒得比。
PS:
張居正是壞的,那朱憲?總是好的吧?給他恢復名譽要的吧?
但申時行給萬歷算了個賬:“您如果復立遼王爵位,要花多少多少錢...”
萬歷就再也不提這個茬兒了…
參考資料:
《明史》、《明實錄》、《張居正集》、王世貞《嘉靖以來首輔傳》、王錫爵《太子少保刑部尚書鳳洲王公世貞神道碑》、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朱東潤《張居正大傳》、馮明《張居正改革群體研究》、謝寧靜《明代遼藩內斗與遼王朱憲?被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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