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1941年型150毫米六管火箭迫擊炮 Nb.W 41 的研制與作戰使用歷史》
1941年型150毫米六管火箭迫擊炮 Nb.W 41(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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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德國
類型:火箭迫擊炮
生產時間:1941年
編制人數:4人
口徑:150毫米
長度:1.3米
寬度:無資料
重量:540千克(不含彈藥)
射速:10秒內完成6發齊射;重新裝填并準備下一次齊射約需1分30秒
射程:最大射程6.9公里
炮彈初速:無資料
彈藥基數:6枚火箭彈
1941年型150毫米六管火箭迫擊炮 Nb.W 41 的研制歷史
蘇德兩國的火箭迫擊炮發展
自20世紀20年代下半葉起,蘇聯和德國幾乎同時開展了火箭迫擊炮的研制工作。然而,兩國在技術路線上的選擇卻截然不同。
蘇聯采用的是依靠彈翼在飛行中實現穩定的方案;而德國則走上了另一條道路——通過讓火箭彈在飛行中高速旋轉來實現穩定。
由此形成了20世紀30年代兩種不同的“火箭學派”。所謂“蘇聯學派”,是使用帶尾翼的火箭彈,并通過較長的梁式導軌發射;而“德國學派”則強調無尾翼火箭彈,通過相對較短的管式導軌或發射管發射。
這種技術差異帶來了不同的作戰特點:蘇聯火箭彈射程更遠;德國火箭彈則散布更小、精度更高。
因此,兩國在戰術運用上也有所區別——蘇聯火箭主要用于對大面積目標實施密集火力覆蓋(這一點后來在BM-13“喀秋莎”火箭炮上表現得尤為明顯);而德國火箭則更強調對特定目標進行相對精確的打擊,這在邏輯上也更接近“迫擊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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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型150毫米六管火箭迫擊炮 Nb.W 41
德國火箭炮“瓦紐沙”
20世紀30年代末,德國工程師內貝爾設計了一種150毫米火箭彈及與之配套的六管發射裝置。德軍將其稱為“六管迫擊炮”。該武器于1937年開始試驗,最初命名為“D型150毫米煙霧迫擊炮”。
1941年,這種迫擊炮被重新命名為150毫米Nb.W 41(Nebelwerfer),即“1941年型150毫米煙霧迫擊炮”。不久之后,蘇軍士兵參照蘇聯的“喀秋莎”火箭炮,給它起了一個綽號——“瓦紐沙”。
一個有趣的事實是:所謂“煙霧迫擊炮”的主要用途并非施放煙幕,甚至也不是發射高爆彈。它真正的設計初衷是發射化學彈藥,即裝填戰斗毒劑的彈頭。因此,150毫米Nb.W 41(Nebelwerfer)并不隸屬于普通的野戰部隊,而是編入所謂的“煙霧部隊”(Nebeltruppen)。
不過,為了在未爆發化學戰爭的情況下仍能投入常規作戰,“煙霧部隊”也配備了裝有普通炸藥裝藥的火箭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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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炮組人員正在為1941年型150毫米六管火箭迫擊炮Nb.W 41裝填彈藥。請注意——在發射器側面可以清楚看到電點火裝置的電纜。
1941年型150毫米六管火箭迫擊炮 Nb.W 41 的作戰運用與生產情況
在實彈射擊中,人們很快發現,無論是蘇聯還是德國的火箭迫擊炮,其“精度”都相當有限——即便德國火箭彈的散布較小,也往往難以準確預測彈著點。最終只能依賴齊射方式以及參戰分隊的數量來彌補精度不足。
在這一點上,德國相較蘇聯處于劣勢。此外,德國國防軍最高統帥部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火箭迫擊炮部隊的優勢——在戰斗中通常規定不得進行試射校正,以避免暴露陣地。因此,彈著點的散布精度變得不再關鍵——在“聽天由命式”的面狀覆蓋射擊原則下,爆炸點彼此距離遠近已無太大區別。
150毫米Nb.W 41(Nebelwerfer)發射高爆破片彈時的最大射程為6900米,其破片殺傷半徑為左右40米、前方13米。在有利氣象條件下,煙霧彈可形成直徑達100米的煙幕云團,并在約40秒內保持較高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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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941年型Nb.W 41火箭迫擊炮右側的更清晰照片。
六管迫擊炮以齊射方式發射,6發彈在10秒內打完。一個營編制通常包括3個連,每連6門迫擊炮,因此在10秒內可發射108枚火箭彈。實戰中可實現每5分鐘3次齊射的射速。但由于火箭彈在空中留下近300米長的濃煙尾跡,極易暴露陣地,因此通常不會在同一陣地長時間連續射擊。
從開火之初,火力即針對面狀目標實施覆蓋打擊。由于散布過大,這種迫擊炮不適合在己方部隊附近打擊單個點目標。
在整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941年型150毫米六管迫擊炮一直是提升德軍火力的重要手段,生產持續到1945年5月。其作用類似于蘇軍的“近衛迫擊炮”(火箭炮),常被德軍用于主攻方向或戰斗關鍵時刻。
不過,“瓦紐沙”的高爆破片彈結構被認為并不理想:彈體壁過薄,產生的破片數量有限;同時裝藥重量較小,導致爆破威力不足。
二戰結束后,150毫米Nb.W 41火箭迫擊炮基本結束了作戰生涯,據說在1950—1953年的朝鮮戰爭期間,曾被中朝軍隊有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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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941年型150毫米火箭迫擊炮 Nb.W 41 正在射擊。
1941年型150毫米六管火箭迫擊炮 Nb.W 41 的結構設計
1941年型150毫米六管火箭迫擊炮 Nb.W 41 在結構上由六根導向管(發射管)組成一個整體發射模塊,配有炮架和瞄準裝置。發射時,火箭彈內的發射藥通過插入噴口之一的電點火器引燃;電點火器由手搖式電發火機供電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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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941年型150毫米火箭迫擊炮 Nb.W 41,可清晰看到導向管內部的導向滑條。
在每根發射管的后端都裝有固定火箭彈的卡爪和彈性電接觸裝置。前部箍環上安裝有帶校準平臺的橫條,用于校正瞄準裝置時放置水平儀。發射模塊右側設有插接盒,用于連接七芯電纜。每根發射管內壁上固定有三條導向滑條。沿滑條內緣測得的管徑為158.5±0.4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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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Nb.W 41火箭迫擊炮炮組在陣地上。
該迫擊炮發射的是158.5毫米火箭破片高爆彈和煙霧彈,單枚重量約35千克。其飛行穩定性依靠一種特殊的“渦輪”結構實現——彈體尾部圓周上分布有28個最小直徑為5.5毫米的噴口,噴口以14°角傾斜排列。
在發射藥燃氣通過噴口噴出時,火箭彈不僅獲得前向推力,還獲得旋轉運動(每分鐘數千轉),從而在飛行中實現穩定。雖然部分發射能量用于產生旋轉,但這種“渦輪穩定”火箭彈相較于尾翼穩定火箭彈精度更高,因此在總體上更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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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安裝在裝甲車輛上的德國火箭迫擊炮——15厘米 Panzerwerfer 42。
上述各型迫擊炮通常安裝在輕型雙輪炮架上,配有充氣輪胎,該炮架借鑒自Pak 35/36反坦克炮。不過,在裝甲車輛上使用時,則采用另一種結構的發射裝置——十管式,兩排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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