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中標文件明確標注4.5米寬的鄉村扶貧民生道路,施工方卻按3.5米施工,村民自發制止這一偷工減料的行為,竟讓時任村副支書—— 陳女士丈夫因此身陷囹圄;如今該道路已按4.5米標準竣工,直接印證了當初村民訴求的合理性,可陳女士的丈夫卻因 “尋釁滋事罪” 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多年申訴至今無果。
這場因道路寬度而起的基層維權,最終演變成一場跨越八年的司法拉鋸戰,案件背后的諸多證據疑點、事實認定爭議,不僅關乎一個基層村干部的個人命運,更引發公眾對基層司法公正相關問題的思考。
民生工程違規施工,村民制止竟成 “尋釁滋事”
時間回溯至2017年1月,河南省息縣白土店鄉魏寨村小孫莊至王莊的村村通道路即將動工。這一扶貧民生工程由某瑞公司于2016 年中標,中標文件中明確載明路面寬度 4.5米,總工程造價 200 余萬元。然而,施工方進場后,卻未按中標標準施工,執意將4.5米寬的道路縮建按3.5米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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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該路面寬度 4.5米縮建按3.5米修建,當事人提供)
此舉引發魏寨村黨員和村民的強烈不滿,村民認為,作為國家扶貧民生項目,施工方公然違反中標及施工合同,偷工減料損害集體利益,遂自發前往施工現場制止違規施工行為。時任魏寨村副支書—— 陳女士丈夫,接到鄉政府通知后趕往現場,本意是勸阻村民、協調矛盾,卻不料成為這場事件的 “核心當事人”。
誰也未曾想到,這場針對違規施工的合理維權,竟在2017年12月迎來反轉。陳女士丈夫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息縣相關部門批準逮捕。相關單位稱,因陳女士丈夫未能承包該修路工程心生不滿,借鄉政府未按規定寬度修路為由借故生非,指使并伙同孫某章、王某華煽動群眾阻工,造成施工現場 5 罐車商砼超期凝固損毀,經鑒定損失22800元,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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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之形成反差的是,施工方的行為未被嚴肅追責,而村民這場集體維權,反倒被認定為有組織的滋事行為。更讓陳女士丈夫難以接受的是,2018 年 8 月,該爭議路段最終按中標要求的 4.5 米寬度施工竣工。這一事實直接印證了當初村民制止3.5米違規施工的合理性,卻未能在后續司法審理中成為扭轉案情的關鍵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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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寬度 4.5米竣工現狀圖,由當事人提供)
司法拉鋸八年,多重核心疑點未被厘清
2018 年至 2025 年,該案歷經一審、二審發回重審、終審,直至河南省高級相關法院駁回申訴,漫長司法程序中,陳女士丈夫堅稱無罪,認為案件審理過程中浮現的諸多核心疑點,始終未得到合理解釋,這也成為他多年來堅持申訴的核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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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一:動機無實據,核心指控僅為孤證傳聞
公訴單位及法院認定其 “借故生非” 的核心理由,是認為其因未能承包修路工程心生不滿,但全案卷宗中,無任何書面申請、會議記錄、溝通憑證等有效證據,證明其曾向鄉政府或相關部門提出過承包該工程的訴求。上述證據無相互印證,無法形成完整證據鏈。
疑點二:關鍵證據存重大瑕疵,損失認定存虛報嫌疑
作為核心依據的息縣物價部門價格認證中心價格認定結論書、現場勘驗筆錄,被指存在程序違法與事實問題。該中心無合法資質,鑒定結論不具備法律效力;勘驗筆錄中的見證人 “馬某”“王某明” 無任何身份信息,亦無真實簽字確認,疑似虛構。
現場實際僅有 3 輛商砼罐車,卻被虛報為 5 輛,對應損失金額22800 元也因此存疑,多名現場證人及施工方相關人員均可印證罐車真實數量,而這份瑕疵證據仍被作為定案關鍵。
疑點三:行為定性相悖,勸阻者被錯誤認定為指使者
陳女士丈夫稱,事發當天是接到白土店鄉相關領導賈某、司某通知后才趕往現場,全程僅勸阻村民、協調矛盾,未組織或指使他人阻工,該說法也得到賈某、司某等工作人員證言的印證。法院在無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僅憑利害關系人傳聞證言,將其認為阻工行為的 “組織、指使者”,與客觀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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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四:審理程序存瑕疵,關鍵證人未出庭質證
本案一審、二審過程中,所有關鍵證人均未出庭接受質證,其證言的真實性、合法性未能得到有效核實。既違反法定程序,也導致案件事實認定出現偏差。
該案經多輪司法審理,判決結果幾經調整:2018年息縣相關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陳女士丈夫有期徒刑六年;2019年信陽某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重審后仍作出六年有期徒刑的判決;2020年信陽某院終審改判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2025 年 8 月,河南省高級相關法院駁回其申訴,認定原判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維權邊界何在?基層合理訴求盼公道
八年間,陳女士丈夫從一名基層村干部,淪為背負“刑事犯罪”記錄的服刑人員,其家庭與生活也因這起案件徹底改變。而這起案件的核心爭議,早已超越了道路寬度本身,更引出了諸多值得深思的問題:村民面對公然違約的工程違規施工,合法維權的邊界該如何界定?基層干部為維護集體利益出面協調矛盾,為何會被認定為尋釁滋事?
村民自發制止違規施工,他們認為其行為本質上是維護集體利益、監督民生工程質量的合理行為,并非尋釁滋事。此案不僅讓陳女士的丈夫蒙受不白之冤,也讓公眾對基層司法的公正性產生質疑。
如今,案涉道路早已按 4.5 米標準竣工,成為魏寨村村民日常出行的必經之路,而陳女士丈夫的申訴之路仍在繼續。她始終堅信,自己丈夫的行為并非 “尋釁滋事”,而是作為基層村干應盡的責任,維護的是集體的合法權益。
這場因 4.5 米與 3.5米道路寬度引發的紛爭,留給社會的思考遠未結束:基層民生工程的質量該如何實現有效監督?村民的合法維權途徑該如何得到切實保障?司法審理中的證據瑕疵又該如何被及時發現并糾正?陳女士期待相關部門能重新審視該案的諸多疑點,還原案件事實真相,讓司法公正的陽光照亮每一個基層角落,讓合理維權者不再蒙受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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