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市民張繼祥因亭湖法院違法保全措施,致名下6400萬元工程款在凍結狀態下被非法劃轉,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早已認定亭湖法院存在三項違法違規行為并對涉事法官作出處分,但近十年來,亭湖法院始終以敷衍、推諉應對,既不追回款項、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也不啟動國家賠償程序,張繼祥與數十名材料供應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持續受損,這場維權之路已走過三千多個日夜。
本站訊 馬年新春的喜慶氛圍,未能驅散鹽城人張繼祥心中的陰霾。他日日盼著法院假期結束,只為繼續向鹽城市亭湖區法院及上級法院發出維權呼聲,希望能討回被非法轉移的6400萬元工程款及其孳息。這筆錢的背后,是30多個與他患難與共的務工者和材料供應商的生計,而他的維權之路,從2016年至今,已然走到了第十個年頭。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法官秉持‘如我在訴’的司法為民情懷,但亭湖法院的領導們,從未換位思考過我的處境。”張繼祥直言,江蘇省高級法院早已確認亭湖法院的過錯,可該院卻始終對他的損失視若罔聞,用盡方法推脫責任,毫無正視錯誤、主動糾錯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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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漫長的維權,始于2016年1月的一起借貸糾紛。彼時,亭湖法院就該起標的1000余萬元的糾紛,向張繼祥承包工程所依托的江蘇神龍海洋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凍結張繼祥名下6400萬元工程款。這一保全措施,從啟動之初便埋下了巨大隱患,后經江蘇省高級法院認定,存在多項違法違規情形,使保全款十年來成為陳正興占有的“囊中之物”一直在攫利。
令人憤慨的是,神龍公司在收到發包方1.15億余元工程款后,拒不履行法院凍結義務。在原副總經理陳正興的操控下,近1.1億元工程款被分批轉入其個人賬戶及關聯賬戶,而這一轉移行為,居然發生在法院凍結期間,且持續了整整十年。亭湖法院在(2023)蘇0902執監1號裁定書中,已對上述事實作出明確認定,卻始終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追回款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張繼祥表示,有知情人員證實,法院領導層態度曖昧、未下達處置指令,執行部門消極應付,最終讓司法裁定淪為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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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4日,江蘇省高級法院在(2021)蘇執監538號案件談話中,給出了權威認定:亭湖法院對張繼祥工程款的凍結行為,存在三項違法違規:一是在無給付內容的確認之訴中違法采取保全措施;二是對當事人復議申請不予審查,剝奪了其法定救濟權利;三是對保全擔保人資格審查嚴重不嚴,直接導致財產轉移。同時,省高院告知張繼祥,已對五名涉事法官作出處分,并承諾協調解決其實際問題。
這本該是張繼祥維權之路的重要轉機,不料卻成為新一輪推諉的開端。省高院的違法認定與法官處分,并未轉化為實際的追款與糾錯行動,張繼祥的維權訴求陷入了“省高院認定違法→責令下級處理→下級作出不利裁定→向上申訴→被告知已處理完畢”的死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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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來,張繼祥耗盡家財、負債累累,為維權奔走各地,而亭湖法院的敷衍塞責,始終沒有改變。該院副院長王浪曾在2020年9月3日與張繼祥的通話中,輕描淡寫地稱維權者沒法“搬磚砸天”,還將法院凍結狀態下被他人劃轉的款項無端稱為“投資有風險”;該院黨組書記、院長丁益鈞長達兩年多的溫情敷衍,乃至2026年1月上旬,丁益鈞與分管民事審判和刑事審判的兩位副院長一同約見張繼祥,鄭重承諾“馬上辦”,最終也成了空頭支票。一次次的承諾與落空,讓張繼祥對亭湖法院相關工作人員的誠信,徹底失去了信任。
張繼祥的遭遇,并非毫無回響。2025年底至2026年初,他向媒體求助后,包括《法制日報》在內的多家權威媒體已予以關注,并聯系過江蘇省高院、鹽城市中院、亭湖法院展開新聞監督。在媒體的關注下,亭湖法院也曾與張繼祥進行談話,但依舊沒有拿出實際的糾錯行動,反而繼續以各種方式拖延。2025年2月17日,在鹽城市中級法院與張的談話中,亭湖法院工作人員竟稱“省院已監督處理,我院無權再立案”,還建議張繼祥起訴已破產的神龍公司確認債權。而張繼祥清楚,神龍公司2018年已進入破產重整,普通債權清償率極低,這一建議,本質上是讓他陷入更長的無效訴訟,以此逃避法院自身的國家賠償與執行責任。
張繼祥認為,亭湖法院的行為,已然觸碰了法治底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行政訴訟中司法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院在民事訴訟中違法采取保全措施造成損害的,依法應當承擔國家賠償責任。亭湖法院的三項違法已被上級法院確認,且與他6400萬元的損失存在直接因果關系,他依法享有國家賠償的權利,但該院始終拒不啟動國家賠償程序。
同時,涉案人員的刑事追責問題,也始終懸而未決。亭湖法院的裁定書已查明,陳正興在凍結期間轉移工程款10996萬余元,該行為公然對抗司法文書、非法處置法院凍結財產,完全符合《刑法》第314條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的構成要件,法學專家也明確表示本案刑事立案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但亭湖法院僅將相關材料移送靖江公安后,刑事立案申請便石沉大海,陳正興至今逍遙法外,這讓張繼祥不得不質疑,是否有人為涉案人員充當“保護傘”。
“我并非纏訪鬧訪人員,所有訴求均于法有據;我更非無理取鬧,只是窮盡司法途徑后,求告無門、走投無路。”張繼祥表示,6400萬元工程款的背后,是材料商的貨款、農民工的工資,是幾十個家庭的生計,亭湖法院的長期拖延,不僅讓他的家庭陷入絕境,更埋下了社會穩定隱患。
在窮盡司法途徑、求助媒體后,張繼祥向權威媒體實名提出五項訴求,懇請媒體持續監督,推動公正落地:一是懇請媒體公開報道本案事實,揭露亭湖法院違法不作為、推諉敷衍的問題,推動上級機關與紀檢監察部門介入調查;二是督促亭湖法院立即履行法定職責,追回被非法轉移的6400萬元工程款及其孳息,依法處置涉案財產與責任人員;三是督促司法機關立即對陳正興等人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其非法處置凍結財產罪的刑事責任,破除可能存在的利益保護傘;四是督促亭湖法院依法啟動國家賠償程序,對其違法保全行為造成的全部損失予以賠償;五是懇請有關部門深挖本案背后是否存在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失職瀆職,嚴肅追責問責,確保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
從2016到2026,十年光陰,三千多個日夜,張繼祥的維權之路仍在繼續。他始終堅守著依法維權的底線,只盼著朗朗乾坤下,公平公正能早日到來,讓被非法轉移的工程款得以追回,讓違法者受到應有的懲處,讓司法的公平正義,能照進他和數十名受害者的生活。
對于此案的后續進展,媒體將繼續關注。(記者江峰 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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