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排煙天窗的消防聯動要求主要遵循GB 51251-2017《建筑防煙排煙系統技術標準》、GB 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同時需符合地方消防驗收的具體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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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排煙天窗消防聯動
一、聯動控制邏輯要求
1、自動觸發條件
(1)同一防煙分區內的兩只獨立火災探測器(感煙/感溫)報警信號,或一只探測器報警信號與手動火災報警按鈕信號聯動,應作為排煙窗開啟的觸發信號。
(2)電動排煙天窗的消防聯動控制器接收到觸發信號后,應在15s內聯動開啟排煙區域的全部排煙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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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排煙天窗消防聯動
2、手動控制功能
(1)消防控制室應能通過手動控制盤直接開啟/關閉任意區域的排煙窗,同時顯示排煙窗的開閉狀態。
(2)電動排煙天窗附近應設置手動開啟裝置,方便現場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手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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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排煙天窗消防聯動
3、應急聯動優先級
電動排煙天窗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聯動指令優先級高于本地手動控制,確保火情發生時系統優先執行排煙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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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排煙天窗消防聯動
二、設備性能與安裝要求
1、電動執行器性能
(1)電動執行器的開啟時間不應大于60s,確保排煙窗能快速到位。
(2)電動排煙天窗執行器需具備防火耐高溫性能,在火災高溫環境下(通常要求≥280℃)仍能正常工作至少30min。
(3)排煙窗應配備備用電源,主電源斷電時,備用電源能支持排煙窗完成至少一次開啟/關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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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排煙天窗消防聯動
2、排煙窗本體要求
(1)排煙窗的開啟角度應符合規范要求,通常上懸窗開啟角度≥30°,平開窗應完全開啟,確保有效排煙面積。
(2)排煙窗的開啟位置應設置限位裝置,避免因開啟過度損壞窗戶或執行器。
3、信號反饋要求
排煙窗開啟/關閉到位后,應向消防控制室反饋明確的狀態信號,包括“開啟中”“完全開啟”“關閉中”“完全關閉”四種狀態。
三、驗收與維護要求
1、驗收測試項目
(1)模擬火災報警信號,測試排煙窗是否能在規定時間內自動開啟。
(2)測試消防控制室手動控制功能及狀態反饋是否正常。
(3)檢查備用電源供電情況下的排煙窗聯動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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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排煙天窗消防聯動
2、日常維護要求
(1)每月對排煙窗的電動執行器進行一次通電測試,檢查開啟/關閉動作是否順暢。
(2)每季度對排煙窗的聯動控制邏輯進行一次模擬測試,確保信號傳輸準確。
(3)每年對排煙窗的密封性能、開啟角度進行檢查,及時清理軌道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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