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背景:當“工作指令”成為“犯罪工具”
去年夏天,我的辦公室迎來一對神色焦慮的母子。當事人小陳(化名),一名25歲的普通公司財務專員,因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案情看似清晰:其所在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王某,通過虛構業務、偽造合同等方式,向多家金融機構騙取貸款,涉案金額巨大。而小陳的角色,是在上級指令下完成部分資金走賬、合同形式審核與歸檔等事務性工作。用他自己的話說:“王總讓我轉這筆款,說是緊急周轉,我就轉了;合同是總監給的,讓我核對格式和基本信息,我就照做了。”
在偵查階段,公訴機關初步認定,小陳作為財務人員,理應具備基本的職業審慎義務,其行為客觀上協助了詐騙活動的實施,構成共同犯罪。小陳及其家人陷入絕望——他們堅信自己只是“聽命行事”的基層員工,卻要為管理層的違法行為承擔刑事后果,人生可能就此被貼上犯罪標簽。
辯護焦點與核心策略:精準錨定“主觀故意”的缺失”
接手案件后,我并未急于辯解具體操作行為的合規性。多年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經驗告訴我,此類“執行者”涉案的關鍵,在于主觀認知的證明。我們的辯護核心不是否認客觀行為的存在,而是全力論證:小陳在主觀上不明知、且不應當知道公司高層正在實施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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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重構“工作環境”與“認知邊界”。我們系統調取了小陳入職以來的全部工作記錄、OA審批流程及內部通訊資料,形成完整證據鏈:
崗位職責受限:小陳僅為“財務專員”,無決策權。其權限僅限于單據錄入與基礎核對,所有大額支付與合同簽署均需財務總監與王某雙重審批,他僅有“提交”與“執行”權限。
信息高度封閉:公司刻意營造“業務繁榮”的假象。涉案虛假合同由王某親信團隊全程操控,交予小陳的已是“終版”,所謂“業務對接人”實為內部安排的“托兒”。多名基層員工的證言進一步印證了公司信息的高度不對稱。
指令被“正常化”包裝:所有異常操作均以“緊急采購”、“特殊渠道費用”等合理名目下達,并混雜于大量真實業務之中。對于一名入職兩年、缺乏社會經驗的年輕人而言,在層級森嚴的管理體系下,難以識別其背后的犯罪本質。
第二,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論。我們在辯護意見中重點援引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原則:在小陳所處的具體情境下,能否期待一個普通員工突破管理層級、質疑上級指令的合法性?我們認為,這種期待超出了合理范圍。他的行為更多源于職業經驗不足與風險意識薄弱,屬于“過失”范疇,而非對犯罪結果的“故意”追求或放任。
第三,主動構建“反面證據”體系。我們向檢察機關提交了多項關鍵材料:
小陳過往無任何違法違紀記錄,品行良好;
其個人未從涉案資金中獲取任何額外利益,薪酬與同事持平;
案發后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梳理經手賬目,清晰說明每項操作的指令來源,為厘清資金流向提供了重要協助。
成果:檢察機關采納意見,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經過兩次深入溝通及一份長達二十頁的書面辯護意見提交,檢察機關充分采納了我們的核心觀點。承辦檢察官認定: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小陳對詐騙行為具有主觀明知,其行為雖客觀上起到輔助作用,但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且認罪態度良好,積極配合調查。
最終,檢察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對小陳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這意味著他在法律上被認定為無罪,不會留下犯罪記錄,人生得以重回正軌。
律師心得與風險警示
此案的勝訴,非技巧之勝,而是對“主客觀相統一”與“罪責刑相適應”刑法原則的堅守。對職場人而言,此案具有深刻警示意義:
警惕“唯命是從”的職業陷阱:對明顯違背常理或流程的指令(如頻繁向私人賬戶大額轉賬、使用可疑合同),應保持警覺。通過郵件或內部系統書面確認,是保護自身的有效方式。
厘清“職務行為”與“違法指令”的界限:并非所有上級命令都屬于合法履職。關鍵在于你是否“知道”或“應當知道”其違法性。單純的“執行”不能成為免責的盾牌。
遇風險,先問法律:一旦察覺可能涉法,應第一時間咨詢專業律師,而非僅依賴同事或上級。律師能幫助評估風險、固定證據、避免言辭失當。
對法律同行而言,辦理此類“工具人”案件時,辯護應深入微觀層面——聚焦當事人的認知能力、信息獲取范圍、組織結構等細節,用事實構建“不知情”的合理性,實現精準的責任切割與權利保障。
關鍵詞
詐騙罪辯護律師;相對不起訴律師;主觀不明知辯護;
員工背鍋刑事辯護;公司犯罪員工責任;刑事不起訴案例;
職場刑事風險防范;共同犯罪責任切割;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師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資深經濟犯罪辯護律師。其執業領域深度聚焦于詐騙類犯罪的精細化辯護,尤為擅長在缺乏直接證據的復雜案件中,通過對“主觀明知”與“非法占有目的”的穿透式論證,實現有效的罪責切割與出罪辯護。
本文所分享的“員工背鍋”型詐騙案不起訴處理,正是其核心辯護理念的典型實踐。林智敏律師深諳企業內部權責結構與信息不對稱對個體認知的影響,善于從崗位權限、工作流程、指令環境等微觀細節切入,為被卷入單位犯罪的員工構建“主觀不知情”的嚴密辯護邏輯,從而在刑事程序早期爭取到不起訴等最優結果。其代理的諸多類似案件,不僅為當事人避免了刑事記錄,也為厘清單位犯罪中個人責任的邊界提供了有價值的實務參考。
憑借將前沿刑法理論與一線實戰策略的深度融合,林智敏律師的辯護工作與專業著述,在業內以“精準”、“深刻”、“務實”著稱,持續為當事人及企業客戶提供高價值的刑事風險化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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