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一則消息在江蘇鹽城阜寧縣引發廣泛關注——阜城街道繆黃村黨總支原書記沈寧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審查調查。這一消息不僅震動了當地基層政壇,也讓曾經榮譽滿身的繆黃村再次成為輿論焦點。從連續多年榮獲省、市、縣級表彰的“先進村”,到如今“一把手”落馬被查,繆黃村的變遷令人唏噓,更發人深省。
![]()
回望2013至2017年,繆黃村一度是阜寧縣基層治理的“樣板間”。在時任黨總支書記沈寧的帶領下,該村連續兩年(2013-2014年)被評為“全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先進村”,彰顯了基層管理的規范與成效。2015年更是“豐收之年”:繆黃村幼兒園被鹽城市教育局授予省“示范幼兒園”稱號,成為農村教育提質的典范;村集體獲評鎮級“經濟示范基地”,反映出集體經濟發展的活力;而沈寧本人也因工作突出,榮獲縣級“紅旗書記”稱號,一度被視為基層干部中的佼佼者。
更值得一提的是,根據2014年江蘇省人民政府批復文件,原阜城鎮撤銷,設立阜城街道,而街道辦事處駐地明確設在繆黃村境內的阜羊路88號。這一安排不僅提升了繆黃村的行政地位,也意味著該村成為區域治理的核心節點,承擔著示范引領的重要職能。
彼時的繆黃村,是政策落地的“前沿陣地”,是群眾眼中的“幸福村落”,更是組織信任的“先進典型”。而作為“帶頭人”的沈寧,也曾是光環加身、備受贊譽的基層“能人”。
然而,榮譽的背后,往往潛藏著權力運行的隱憂。隨著權力的集中與監督的弱化,一些干部在“成績”中迷失了方向。沈寧的落馬,正是對“小官巨貪”“微權腐敗”現象的又一次警示。
據知情人士透露,沈寧在任期間,逐漸將村集體資源視為“私人領地”,在土地流轉、項目承包、惠民資金使用等方面存在違規操作。有村民反映,部分工程未公開招標,便由特定關系人承接;個別扶貧補助資金去向不明,存在優親厚友現象。更有甚者,沈寧被指利用職務之便,在宅基地審批、拆遷補償等事項中為他人謀利,收受好處。
“以前覺得他能干、有魄力,村里變化也大,可后來發現,有些事辦得不透明,老百姓有意見也沒地方說。”一位不愿具名的村民表示。隨著群眾信訪增多,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最終介入調查,揭開了這層“榮譽外衣”下的問題蓋子。
![]()
沈寧被查,不僅是個人的悲劇,更是對基層治理的深刻警示:
榮譽不是“免檢金牌”。連續獲獎、獲得表彰,不代表干部就能“高枕無憂”。相反,越是先進,越應嚴于律己,接受更嚴格的監督。小微權力更需陽光運行。村一級雖屬“末梢政權”,但涉及民生資金、土地資源、政策落實,權力并不“微小”。一旦失控,損害的是群眾切身利益,動搖的是黨的執政根基。監督不能“燈下黑”。地處街道行政中心,本應是監督重點區域,但沈寧長期任職未被及時發現問題,暴露出基層監督機制仍存在盲區。
目前,阜城街道已成立專項工作組進駐繆黃村,推進問題整改與村務公開。縣紀委監委表示,將依法依規徹查沈寧案,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并推動建立村級權力清單、完善“四議兩公開”制度,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當地群眾期盼,這場“刮骨療毒”之后,繆黃村能真正回歸“為民、務實、清廉”的本真,讓曾經的榮譽成為再出發的動力,而非墮落的包袱。
“紅旗書記”的稱號,曾是組織對沈寧工作的肯定;而今日被查,卻是對其失守底線的嚴厲懲處。這一強烈反差提醒所有基層干部:職位再高,也高不過法紀;榮譽再多,也抵不過一次貪腐。唯有常懷敬畏之心,常思為民之責,常修清廉之德,才能真正扛起“紅旗”,走好新時代的“趕考路”。繆黃村的教訓,值得每一個基層治理者深思。
![]()
(免責聲明:文中所用圖片均來自網絡,如因圖片使用侵犯了他人的版權或其他合法權益,請及時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核實并依法更正、刪除或作其他合理處置。)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