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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朝蘭,蒙山縣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庭長、三級法官。她堅守司法一線十三載,從書記員蛻變為員額法官,始終秉持“守住法律底線、留住司法溫度”的信念,以專業與溫情詮釋為民初心。在陸朝蘭帶領下,蒙山縣立案庭連續兩年獲評“全市法院先進集體”,個人榮獲“訴服標兵”“優秀法官”等多項榮譽。
壹
精準把關:讓每一起訴訟都規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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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是立案登記制度的核心要求,但如何讓群眾“立對案”“辦成事”,考驗著法官的智慧與耐心。
曾有一位村民小組代表,手持二審判決書情緒激動地來到訴訟服務中心,質疑法院為何不予立案執行。陸朝蘭第一時間接待,耐心傾聽訴求后,仔細查閱判決內容,發現原判并未包含“變更所有權登記”的判項,因此無法直接執行。她沒有簡單回絕,而是主動指導當事人提起林木所有權確認之訴,并協助完善材料、對接相關部門。最終,案件順利立案并促成雙方調解,矛盾得以實質性化解。
這樣的場景在陸朝蘭的日常工作中并不罕見。自2024年2月擔任審判員以來,她累計立案2731件,審查民商事及執行案件1254件,為當事人減、緩、免訴訟費5.89萬元,實現“無錯立、無漏立”。她始終秉持“如我在訴”的同理心,把程序保障做細做實,守好司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線”。
貳
溫情調解:讓每一份辛勞都不被辜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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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們辛辛苦苦干活,就盼著拿工錢養家糊口……”面對眼眶泛紅的務工人員代表,陸朝蘭感同身受:“我也是村里人,這工錢一定幫你們追回來!”
這是一起涉及14名農民工的欠薪案,總金額達12.3萬元。對方公司起初以“未簽字”“結算不清”為由推諉。陸朝蘭多次上門溝通,既講法律后果,也談誠信責任,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當工資款打入賬戶那一刻,村民們自發鼓掌,用最樸素的方式表達感激。
三年來,陸朝蘭審結各類案件368件,調撤結案220件,調撤率達59.78%。其中,調解涉民生案件27件,為42名當事人追回勞動報酬59.64萬元。她堅持情、理、法融合,在法律框架內靈活施策,讓當事人在案件了結的同時,感受到司法的暖意與尊重。
叁
數字賦能:讓每一次服務都高效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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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吵解決不了問題,坐下來協商才能共贏。”面對一起跨越三十年的村集體聯營造林糾紛,陸朝蘭主動牽頭,聯動綜治中心、林業部門、鄉鎮政府等多方力量,深入村屯走訪,組織多輪協商,最終推動各方達成和解。這一案例正是蒙山縣多元糾紛化解機制快速成功解紛的縮影。2025年,法院派駐法官及助理入駐縣綜治中心,調處糾紛17件,指導調解9件。
陸朝蘭積極推動“互聯網+訴訟服務”建設。通過推廣“兩狀”示范文本,全年使用1198次,惠及1978人次;依托5臺自助設備提供50余項服務,累計服務群眾900余人,使用率提升32.68%;電子送達1.12萬次,成功率84.93%;線上繳退費1063件次,12項程序實現“指尖辦”。2025年,蒙山縣法院訴訟服務滿意度高達97.81%,位居全市首位。
司法為民,不在口號,而在點滴行動;公平正義,不僅體現在判決結果,更融入每一次接待、每一通電話、每一份文書之中。陸朝蘭和她的團隊正以“更精準的辦案尺度、更貼心的服務溫度、更便捷的司法速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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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蔣旅
圖片丨審管辦(研究室)
編輯丨許柯
初審丨許柯
復審丨蔣旅
終審丨陳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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